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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拟调整停车收费标准 路边停车费或每15分钟"跳表"

2015-08-21 16:33:04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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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王颖达 通讯员 李春妮 图/记者 刘东华)新版停车收费价格细则将要出台。昨天,市发改委发布了《厦门市机动车停放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和《厦门市停车收费分区方案》,从今天开始至8月2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民可访问市政府网站的“政民互动-民意征集”栏目、市发改委网站的“公众参与-意见征集”栏目,或发邮件至fgjg@xm.gov.cn提出意见和建议。

收费标准制定仍遵循三大原则

停车场每30分钟为一计价时段

此次调查,方案设计的收费标准仍遵循三大原则,即:一、中心城区收费高于次中心城区,道路高于非道路,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不同分区、不同时段实行不同收费标准;二、停车收费实行累进递增计费,鼓励快停快走,提高停车位周转率,防止出现长时间占用车位的“僵尸车”现象;三、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即停即收费;其余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30分钟(含)以内免费。

在道路停车方面,与之前以“每一小时计费,超半小时加收”的形式不同,新标准的计费周期改为“每15分钟”。以“方案一”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例,一类区域停车第1小时每15分钟收3元,1小时以后每15分钟收费标准提至4元,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24小时80元封顶。而厦门一类区域小型车现有的收费标准为第1小时收费10元,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24小时60元封顶。

这意味着,若按“方案一”执行,以后车主在厦门市一类区域的道路临时泊位停车,1个小时的停车费用要比现在多付2元,1小时后的每半小时要多付3元。停满一天,要多付20元。

而停车场收费标准方面,三种方案均以30分钟为一个计价时段,而现行的收费标准则以一小时为一个计价时段。

收费时间段划分白天和夜间

地下停车位收费低于地面20%

《办法》提出两大区域的时段划分。道路停车(路边划线停车格)收费时段划分为:白天时段08:00至20:00,夜间时段为20:00至22:00,免费时段为22:00至次日08:00。

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时段划分为:白天时段为08:00至18:00,夜间时段为18:00至次日08:00。

同时,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同一停车场地下停车位收费标准应低于地面停车位20%;单独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应低于同类区域地面停车场20%。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办法》,停车收费定价方式仍和当前一样,按照不同停车场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七种停车场按政府定价 其他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办法》拟对七种停车场按政府定价收费,其他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这七类停车场包括:

1.政府投资建设或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2.机场、车站、码头、城市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游客集散地、可以实现自驾车辆与公共交通换乘地段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

3.政府投资建设的旅游景区景点、物流集散地、专业批发市场、工业集中区以及产业园区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

4.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

5.政府投资建设的教育基地、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殡仪馆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

6.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7.政府投资建设的提供交通肇事、道路违章车辆停放的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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