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 通讯员 李春妮)为更好地规范厦门的停车收费,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厦门市机动车停放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厦门市停车收费分区方案》,并形成了三种拟调整的停车收费标准备选方案。 在官方公布的三种备选方案中,道路临时停车位和政府定价管理的固定停车场按不同标准收费。与现行收费标准相比而言,大部分项目的收费标准有所提高。 新《办法》对停车场收费的监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未取得《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明》却擅自收费的停车场,由建设主管部门处罚。对擅自占用道路、公共场所提供车辆停放,收取停车费的,由公安交管和城管部门依法取缔。 昨日起至本月27日,新办法和方案将在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和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开向市民征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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