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主动修缮危房 思明区将推行政府代修代管
2015-08-18 16:05:40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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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小面积危房可抱团改造 责任人不修政府可行动 老城区的不少危房面积小、空间小,对投资者缺乏吸引力。思明区政协委员高凌晖建议,可试点打包抱团改造,通过翻建转变业态,提升价值。政府也应该完善市政配套,考虑设置停车位和增加透气孔,吸引投资者进驻。 针对没有能力改造的或者低保家庭,英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陈雪认为政府可拿出财政补贴帮助完成。陈雪建议,对有意愿改造的业主,政府应在手续上简化。同时在法律层面建立可实施的细则,危房不排险会危害公共安全,所以如果责任人不对危房排险改造,政府可代修,代修后由政府代管并收取费用,弥补支出,责任人被限定使用,用这种方法推动责任人积极履行责任。高凌晖认为,对于不主动排险保障安全的私房业主,政府可强制收购、置换。 进展 已有多店家完成改造 带动其他人申请翻建 此次推出的新办法涉及的私危房主要是鹭江、中华、厦港等三个街道范围内经鉴定为C级或D级的私危房。近期,三个街道已纷纷宣传,鼓励私房业主参与改造。鹭江街道在办法基础上,提出“一定时限、一定区域、一定名额、奖先奖优”原则,并形成辐射效应。 本报曾多次追踪报道老旧私危房的改造。如大元路的聪辉眼镜、同安封肉店已完成改造,从内到外焕然一新,几十年的老房子得到加固,墙壁重新粉刷,店面重新设计有了闽南古早味。在成功案例的带动下,大同路的老信记陈茶、开元路的黄胜记、大元路的赖厝埕扁食等商户也纷纷加入自主改造提升的队伍。而中华街道也有12栋私危房申请翻建,其中不乏骑楼和风貌建筑。 【相关链接】 “以奖代补”奖励范围 新办法所称的老城区私危房翻建解危项目是指符合片区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在鹭江、中华、厦港等三个街道范围内经鉴定为C级或D级的私危房,由申请翻建的主体自行出资,并报区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翻建的项目。 奖励项目 ●方案设计援助。翻建项目由思明区建设局统一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筑方案设计的,建筑方案设计费由思明区建设局全额承担。申请主体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筑方案设计的,费用自行承担。 ●测绘援助。翻建项目由思明区建设局统一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施基础放样验线、±0.00验线及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绘的,费用由思明区建设局全额承担。申请主体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测绘的,费用自行承担。 ●坡屋顶奖励。为美化城市景观,鼓励非历史风貌建筑翻建项目设置坡屋顶,按照项目坡屋顶水平投影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20000元。 ●翻建项目奖励。经审批的翻建项目,主体结构和外墙装修(不包括内部装修及水电部分等)的造价报区财政审核所审核,按审核决算价的50%给予奖励,但奖励总额按照房屋产权面积计算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1200元。 ●特殊对象补助。翻建项目申请主体属于低保、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及重点优抚对象除享受上述奖励项目外,可再同时按照厦民[2013]220号文件补助标准实施。 申请流程 翻建项目竣工后,由申请主体将相关审核材料报所在街道,由街道统一将审核材料报思明区财政审核所审核,最终以财政审核确定的工程决算价为计算基数向所在街道申请奖励,奖励金由思明区财政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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