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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别老拿过去作比较 老人再婚话题引发热议

2015-08-18 09:12:59袁青青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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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隐婚”藏危机

在厦门某养老院中,同为单身的张大妈和陈大爷特别要好。陈大爷眼睛视力不太好,太远的事物看不清。平时有什么事,张大妈就手牵手陪着。而每当养老院里有什么娱乐活动时,陈大爷也会耍小孩脾气,一定要和张大妈紧挨着,寸步不离。

张大妈和陈大爷一起生活很长时间了,但没有登记结婚,这是其他人都知道的事,双方的儿女对于两人“隐婚”的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像张大妈和陈大爷一样的老人,记者在走访时发现并不是个例。不少老人“隐婚”是迫于无奈,想再婚而不能。

“虽然‘隐婚’能给老年人带来暂时的平静和安稳,但同时也潜藏着危机。当危机显现,最受伤害的恰恰是老人自己。”戴仕梅分析,“夕阳隐婚族”是指有着强烈的情感需求的老年人,他们谈起夕阳无限好的“黄昏恋”,却因种种原因被迫或自愿选择了“隐婚”:如同夫妻一样生活,却不进行婚姻登记。

据了解,老人隐婚实则危机重重。第一,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没有法定婚姻登记,老人无法以配偶身份成为法定继承人,老人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第二,当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地位尴尬。尤其是没有生活来源的老年女性,在同居的老伴过世后,无人赡养,也得不到任何经济上的补偿。由此带来的诸如经济、赡养等问题,除了协商解决外,别无他法。第三,可能会有二次伤害。有的老人在同居老伴去世后,被对方子女赶出家门,居无定所;有的老人分手时向对方索要财物,引发纠纷。对于老年人来说,这是身心上的双重伤害。

后悔没帮妈妈找个伴

不少市民致电晨报热线或私信海西晨报官方微信讲述他们的故事。在何女士的诉说中,我们看到了她对于母亲离世的遗憾,也看到了她对老人再婚所持的肯定态度。

“老人再婚我是很支持的,可惜我的父亲早年去世后,母亲就一直单身,她只身一人辛辛苦苦把我们兄弟姐妹一共8人给拉扯大。”现年48岁的市民何女士讲述,1994年的时候她和姐姐来到厦门为生活奋斗打拼,随后几年弟弟妹妹们也前来投奔,家中仅剩大姐和母亲。因为工作繁忙,大家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回到湖北老家一趟。“曾经我们也想过,是否该给母亲找个老伴安度晚年,却也只是我们姐妹间的饭后话题。而我们未曾问过我们的母亲,是否感到孤独,是否需要有人陪伴,直到8年前母亲在家中因病去世。”何女士说,兄弟姐妹几个感到很后悔和痛苦,“要是当时能给母亲找个老伴,也许她的晚年不会那么孤独,也许她也就不会那么早离开了。”

“单身老人长期有孤独感,原因之一,是因为个人与其家人长期融合不足,身心感到孤疾无助,他很需要在精神上有所互动来充实,所以如何让老人精神有所依靠才是重要的。”厦门慈济志工陈州明建议如下:社会要经常举办家庭中亲子爱的教育,增进彼此间互爱温馨的幸福感;在社区建立长期良性爱的互动平台,使老人有为社会付出的机会,使他们能发挥生命的光芒,展现人生的价值,从而体会付出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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