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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进机舱3小时还不飞 航空公司应安排下机等待

2015-08-12 16:17  翁华鸿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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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天气或空中管制延误

航空公司可不赔偿

按照相关规定,飞机延误(包括在候机室等候和机坪延误)超过4小时,航空公司需要赔偿。目前,国航、东航、南航等几大民航公司赔偿的标准是:延误两小时以上,将配送饮料,如到餐点将配送餐食,延误4小时以上,将派工作人员将旅客送至宾馆休息。相较之下,廉价航空因票价便宜,无法达到上述的服务标准。

根据2014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的《民航局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也就是说,只是由于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导致航班延误的,才需要对旅客进行赔偿,其他因素则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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