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秀东路一家餐饮店,老板使用燃气瓶不规范。
1、体育路上,餐饮店内的燃气瓶上放置杂物。
2、SM附近,燃气瓶随意放在店门外面,上面挂满塑料袋。
3、体育路上,一家餐饮店内,顾客与燃气瓶同座。
厦门日报讯 (文/图 记者 何炳进 见习记者 林桂桢 实习生 陈思思林铭鸿)前天下午4时许,海沧未来橙堡小区的一家快餐店发生闪爆。本报报道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近期将展开全市范围内的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记者从174医院了解到,截至昨晚9点,伤者阿兰(化名)已经完成了第一次手术,但伤情较为严重,目前还在接受治疗。
根据厦门市燃气管理中心掌握的情况,前日海沧闪爆事故很可能是软管老化引起。尽管确切的调查结果仍有待相关主管部门发布,但近期相关部门将展开多个月的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软管检查将是一个重点。
“厦门多起燃气事故都是由于燃气泄漏造成的,泄漏的原因基本上是软管老化,有的则是被老鼠啃坏。”市市政园林局相关负责人称。
“现在多数人使用的是正规燃气,但不少人为了省钱,老化的软管迟迟不换,其实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市燃气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称,更换好一点、不易老化的金属软管也就几十元。
【整治内容】
据了解,9-11月为此次整治的检查整改阶段,逾期未整改将被依法处罚,严重的将被关闭取缔。内容包括:
●12种情况下,商家将被取缔责令停业整改
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相关证照不全的;严禁使用可重复充装的燃气钢瓶作为火锅热源;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禁止餐饮场所使用50公斤气液相双头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等。
●加强安全管理
要求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并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等。
●将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调查】
燃气防泄漏报警装置
不少餐饮店没有装
四大用气安全隐患敲响警钟
昨日,记者兵分多路,对厦门多家餐饮店的燃气使用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存在不少问题。
1.随意放置
在育秀东路、体育路、松柏路,记者走访的6家餐饮店中,有4家餐饮店的燃气瓶随意放置。
体育路的一家快餐店,正在使用的燃气瓶直接放在顾客的桌子底下,顾客伸脚就能碰到。在龙虎山路,两三百米路段内就有6家餐饮店直接把燃气瓶放在店门口,燃气瓶的位置紧邻人行道,与正在就餐的顾客也不过一两米的距离。在游客较多的民族路、大学路一带,同样存在餐饮店直接把燃气瓶摆在餐桌旁。
2.燃气瓶上放杂物
燃气瓶上挂塑料袋,放砧板,放菜篮等,这是不少餐饮店节省空间的做法。在记者走访的餐饮店里,几乎都能看到有易燃物放在燃气瓶身上。
3.使用不规范
在育秀东路的一家餐饮店内,老板正在使用的老化的软管炒菜,细看软管上已“镀”上一层黑色的油渍。
而在体育路和松柏路上的多家餐饮店,除了软管老化严重,煤气软管穿墙、穿门现象也有存在。
4.未装防泄漏报警装置
昨日,记者走访了近40家餐饮店中,有超过一半的餐饮店并未装有防泄漏报警装置。记者了解到,自从去年各区动员安装防泄漏报警装置后,岛内已有上千家餐饮店安装,但目前该装置并非强制性要求安装,因此不少店主为了省钱、嫌麻烦不安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