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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医院一张三年前的发票 市民质疑院方重复收费

2015-08-05 16:32:03李晓辉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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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病人当时没有结算 导致费用不能报销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中山医院,工作人员说要先根据陈女士的发票查询,才能做答复,但一直没主动联系记者。在记者的追问下,院方才回复,需要时间进一步调查。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中山医院。纪检监察室的负责人陈先生说,给陈女士开的虽然是新发票,且显示的是三年前的收费明细,但医院并没有对陈女士的挂号费和诊查费重复收费。

陈先生说,发票上的费用在陈女士当天挂号并看完病后,就直接在她的医保卡内扣除了,现在并没有产生这样的费用。出现这样的发票,是因为陈女士当天挂号看病后,没有到收费处或自助机结算,导致费用没有与社保中心发生结算,社保中心也就没法根据现场结算行为为陈女士报销费用。医院的很多角落都张贴了温馨提示,提醒病人“就诊结束后,无论卡中是否有足够的预缴金,离院前请一定到收费处或自助机结算”。

接受采访的另一名收费处工作人员表示,发票显示了挂号费和诊查费,说明三年前陈女士肯定看过医生。如果只是预约,并不会扣钱。当时的情况可能是医生没有开药,所以没有药费,陈女士也没有去结算。如此一来,这笔费用无法和社保中心系统马上结算,过了一个医保年度,这笔费用就相当于变成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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