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冬 陈泥 通讯员 唐欣欣 陈宗贤吴晓菁)8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因公出国(境)事项办理将更加高效、透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始申报缴纳,同时,思明区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入户调查工作。
高效透明
因公出国(境) 8月启用新申报系统
8月起,厦门因公出国(境)将全面启用升级后的网上申报系统。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厦门市外事专办员培训班获悉的。
此次培训的对象是来自厦门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逾200名外事专办员。记者了解到,新申报系统将实现计划报送、网上预审、任务审批、护照签证办理等各环节办理进度查询等新功能。升级后的系统将使因公出国(境)事项办理更加高效、透明,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
企业减负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月1日开始申报
201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从今年8月1日起开始申报缴纳。与往年不同的是,为减轻企业负担,帮扶企业健康发展,今年政府出台了两项减负政策:一是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2014年度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执行减半征收。二是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地税部门表示,对于第二项减负政策“3年内”的时间取值,应以2014年10月31日为临界点,即2014年10月31日(含)后新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符合免征条件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14年10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符合免征条件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未满36个月的,免征不足月份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享受以上两项减负政策,缴费单位无需申请审批或备案,和往年一样,只需自行申报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即可。同时,享受小微企业减免政策,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确认减免金额。
关爱老人
思明区将开展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
从8月1日起,思明区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入户调查工作。思明区共有480位老人成为调查对象。
据悉,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和国家统计局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思明区是全市唯一被抽中的区。
此次思明区有4个街道,16个社区将进行抽样调查工作,分别为鹭江街道(厦禾社区、双莲池社区、禾祥西社区、小学社区)、开元街道(西边社区、溪岸社区、美仁社区、湖滨社区)、筼筜街道(四里社区、槟榔社区、湖光社区、岳阳社区)、梧村街道(文屏社区、万寿北社区、浦南社区、东坪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