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查封房产 躲避法院执行 2013年5月3日,即法院一审判决一个月后,王某在明知房产已经被查封的情况下,私下出售这套房子,收取了300万元的购房款。 2013年10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王某并未向法院报告房产出售的事实,还谎称其一家仍居住于此。直到2013年12月,王某的家人才筹集40万元归还了部分债务,并达成了和解协议,承诺分期付款。此后,王某未能按期还款,并且躲避执行。 老赖极力狡辩 仍然一审获刑 由于房产被法院查封,买房人迟迟无法办理过户,真相此时才浮出水面。 王某辩称,他是因为生意上的资金出现问题,才急于把房子卖出去,而他所收的购房款被用来偿还其他债务。 面对王某故意躲避执行,思明区法院启动了公检法联动机制,以非法处置查封、冻结财产罪将王某相关的犯罪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思明区法院认为,王某私下转移已被法院查封的房产,且未将所得的款项用于偿还该院的执行案件,情节严重,已经构成了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因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
相关阅读:
- [ 07-17]房产被封 南安一“任性”老赖拆房翻建被提起公诉
- [ 07-15]村主任借款不还当“老赖”听到要被拘留立马筹钱
- [ 07-11]福建:超生不缴社会抚养费将列入“老赖”黑名单
- [ 07-07]警察当老赖暴露执行难短板
- [ 06-18]连江法院公布“执行黑名单”“老赖”主动还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