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刘宇瀚 通讯员 思法)明知位于洪文七里的房产已被法院查封,王某却在思明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后的一个月,私下出售这套讼争房产,还收取300万元购房款。 昨日上午,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目前,该案件还在上诉期。据悉,这也是思明区首例老赖因为非法处置查封冻结财产而入刑的案件。 借款50万不还 逼死仗义同学 2012年12月,因为资金周转的需要,王某找到来往密切的同学阿鑫(化名),向其借款50万元,并声称十天内归还。出于同学情谊,阿鑫甚至借了高利贷。岂料,王某未归还借款,阿鑫不得不每月偿还高利贷利息。面对巨大的债务压力,阿鑫无奈选择起诉讨债。 在2013年3月,因为承受不了高利贷的压力,阿鑫自杀身亡。 为此,阿鑫父母决定继续通过诉讼方式讨债,要求王某支付50万元的欠款以及产生的利息。 2013年4月3日,思明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查封了王某名下的房产,并于4月底作出判决,要求王某支付欠款。同时,王某承诺支付70万元的补偿金,之后还与阿鑫的父母协商了分期支付的方案。 |
相关阅读:
- [ 07-17]房产被封 南安一“任性”老赖拆房翻建被提起公诉
- [ 07-15]村主任借款不还当“老赖”听到要被拘留立马筹钱
- [ 07-11]福建:超生不缴社会抚养费将列入“老赖”黑名单
- [ 07-07]警察当老赖暴露执行难短板
- [ 06-18]连江法院公布“执行黑名单”“老赖”主动还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