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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到银行卡 起贪念冒领存款被判拘役五个月

2015-07-18 09:31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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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文 陶小莫/图)他在自己的银行卡背面写上密码,取款时又把卡遗忘在ATM上了。结果,此举让随后去取款的一名男子“心动不已”,在经历一番内心挣扎后,他最终冒领存款被抓。

近日,外来工小高因面对“送上门”的银行卡和密码没有“忍住贪念”,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在集美区法院受到审判。

捡到银行卡 取走1万多

去年底,秦先生到集美区杏滨街道一家银行的ATM取钱,取完钱后,他将卡遗忘在ATM内。

随后,来取钱的外来工小高发现了插在ATM内的卡,卡上还写着密码。在经历一番内心挣扎后,小高难以克制贪念,冒领了10400元。

不久,秦先生发现卡丢了而且钱被冒领。他急忙到公安局报案,警方通过ATM上的摄像头锁定被告人小高,并很快将其抓获。

小高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将赃款人民币10400元退还给被害人秦先生。经查,小高今年24岁,是一名来自湖北的外来工。

拘役五个月 缓刑十个月

近日,集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小高拾得他人银行卡,冒领卡内现金人民币10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不过,考虑到他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也已退还被害人全部赃款,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小高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储户要加强对银行卡密码的保护意识。一方面,可将密码设置为易于记忆但难以被破译的数字;另一方面,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密码,千万不要将密码写在银行卡上。如果发现银行卡丢失,应及时致电银行将银行卡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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