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环岛路沙滩日产垃圾20多吨 41个地埋式垃圾桶即将上岗

2015-07-15 17:45:53王绍亮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焦点c】

乱扔垃圾该罚?

[市民声音]

罚款很有威慑力 不为不文明行为找借口

林先生:印象最深的是刚到香港时,导游就来个“下马威”,说香港规定乱扔垃圾要罚款。这很有威慑力,一起旅游的人真的不敢乱扔垃圾。如今,在沙滩上,市民乱扔、游客乱扔,说白了,就是没有人管。管理部门不能放任破坏海滩生态的行为,建议应该在醒目位置设立提示,同时对乱扔垃圾者加以重罚,任何人都不能为不文明行为找借口,从而影响公众享受优质海滩的权利。

[记者调查]

处罚乱扔垃圾有先例

一旦发现当场罚5元

针对市民、游客随手乱扔垃圾的处罚,厦门曾有过先例。据记者查到的资料显示,1996年厦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时,曾选择在火车站周边区域作为试点,“在市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核、纸屑、烟蒂,抛撒各种废弃物的,处以5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

当时没有城管部门,因此具体执法由城监大队负责。处罚的依据是《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效果非常好,市民、游客配合度也不错。”思明城管法规科黄科长说,当时城监队员只要发现有人随手乱扔垃圾,就可以采用简易程序现场开单罚款。

不过,后来这项处罚措施也引起了诸多争议,2000年之后就不再执行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