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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公交车上偷手机 女失主怒发三张照片谴责(图)

2015-07-15 17:50  王绍亮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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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小姐心急如焚,眼看公交车快到站了,她大声朝司机喊:“师傅,我东西不见了,请不要开车门!”听到喊声的司机很配合,紧闭车门,缓缓向公交站点驶去。

庄小姐环顾整个车厢,不知道是谁偷了她手机,她悄悄问身旁的男乘客:“是哪个?”

男乘客指了指身穿灰白条纹T裇衫的年轻男子,轻声说:“就是他。”

庄小姐随即走到后车门,对着T裇男大声说:“你把手机还给我!他都看到了,是你偷了我的手机。”看到车上人多,T裇男什么话也没说,乖乖掏出手机,还给了庄小姐。

到了站点,司机问:“东西找到了吗?”庄小姐说找到了,司机这才把车门打开。T裇男则若无其事地跟着人群走下去,似乎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不过他的照片被其中一名乘客拍到了,并发给了庄小姐。

“怎么会有那么淡定的小偷?可能是惯偷。”庄小姐说,当时她说话尽管很大声,但其实心里还是挺害怕的。小偷走后,她后悔起来:怎么没有报警呢?于是,她发帖并配上小偷的三张照片,提醒乘客注意这个小偷。

记者发现,这三张照片中有两张是背面,一张是侧面。庄小姐在帖中提醒:“这就是那个无耻的小偷,还非常淡定地下车,没人敢把他怎么样。我是幸运的,但不知道有多少人已经遭遇过。”

【提醒】

公交车上的小偷,一定不要放走

一名反扒志愿者说,在公交车上东西被偷,应该第一时间告知公交司机,寻求帮助,司机不要开车门把小偷放走,然后赶紧报警。若是已找回东西,抓到小偷,也不要把小偷放走,应该交给警方处理。

擅自发布小偷照片,或涉嫌侵权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徐林武律师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警方有权公布相关案情,对嫌疑人进行通缉,请公民提供线索、协助破案,这是基于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的行为,而且,发布的照片都经过严格审核,不构成侵权。而市民擅自这么做,很可能会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或肖像权,即使对方是小偷。

庄小姐张贴小偷照片提醒市民防贼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擅自张贴所谓的“小偷照片”做法不妥。“应该给人家改过自新的机会,公布照片会让人标签化。”徐林武建议,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将照片上的人物打上马赛克,再发到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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