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2】 孩子买“大件” 引发纠纷 暑假刚到,上高中的儿子就拿妈妈的信用卡,擅自到电子城买了一台售价4900元的计算机,戴女士发现后十分生气。她认为,孩子未满18岁,付款时使用大人的信用卡,商家不应将电脑卖给他。但几经交涉,商家却拒绝全额退款。 郭女士11岁的儿子最近迷上网游,暑假前在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款游戏上充值,金额高达10077元。6月22日,郭女士发现这一情况后向该公司反映,但对方也拒绝全额退款。 12315提醒:12315接到儿童私自进行大额消费的咨询与申诉数据显示,这些孩子往往都是十一二岁,大的也不过十五六岁,购买的主要是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也有Q币等网络游戏币,价格多在四五百元以上,也有超过千元的。根据《民法》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独自的大宗消费行为是无效的,商家必要时应对小顾客说“不”或要求未成年人在家长陪同下购买。此外,家长也应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培养孩子养成合理消费的习惯。 【热点3】 游乐园游玩安全 意外频发 陈女士5月26日花900元,在厦门某娱乐公司办了一张可使用20个小时的游乐卡,准备假期带着孩子去游玩。可前几天,她带着孩子只在该公司的游乐场玩了1小时,就感到游乐场内散发类似甲醛的气味,离开后孩子更浑身发痒,出现过敏现象。陈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款,但遭到拒绝。 12315提醒:暑期游乐场所进入消费旺季,但问题也随之而来。特别要提醒家长,带孩子到游乐场所玩耍,应查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并先于孩子熟悉游乐场的周边环境,查看各处警示、提示标志,以便帮助孩子规避消费风险,避免造成人身危害;一旦在游乐场所出现人身损害,应在第一时间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可要求经营者派人陪同前往医院,甚至由经营者对先期医药费进行支付,协商后续医疗费用等事宜;同时要保留好消费及治疗的所有相关票据以及其他赔付费用的证明,以便后续向商家索赔有理有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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