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于婧媛 通讯员 厦公宣)以前大中专毕业生、工作调动要落户,若单位没有集体户,需要社区同意才能落到社区集体户,如此折腾非常费事。从今天开始,这一手续省掉了,可以无条件选择挂靠亲友家庭户或单位注册地所在的社区集体户,不再需要提供社区的同意落户证明。 昨日,厦门警方发布一系列户口便民新举措,精简了办事流程和时间,需要办户口的市民朋友们看过来! 1.下放审批权限 派出所可办理户口回迁 警方介绍,三项审批权限原在市公安局的事项,将下放至基层派出所。 以前,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市民,户口也要同时迁到岛外,如果岛内无房放弃了保障房,想把户口再签回岛内并不是容易的事。现在,如果放弃了岛外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岛内又无房的,可以在派出所办理回签落户岛内的手续。 此外,原户籍在岛内,从岛外将户口迁回岛内、本市岛外人员在岛内购买商品住房户口迁入岛内的,也可在派出所办理。 2.减少审批材料 取消两项落户证明材料 符合挂户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工作调动人员、留学人员或引进人才,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的,可以无条件选择挂靠亲友家庭户或单位注册地所在社区集体户,不再需要提供社区的同意落户证明。 对于夫妻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新生婴儿需在集体户申报出生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可以凭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给予办理申报出生,不需要提供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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