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缩短审批材料时限 属派出所受理的户口登记事项,不需要经过调查核实的,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完成,缩短为当场办结。需要经过调查核实的户口登记事项,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完成,缩短为3个工作日完成。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充材料以及需要调查核实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报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审核的材料,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完成,缩短为6个工作日完成。经审查,分局人口管理部门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申报事项,应在接到上报材料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派出所,或者签署审核意见后将材料上报市局人口管理处。 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审核的材料,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市局人口管理处应在接到上报材料后4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群众在“福建省公安厅公众服务网户政大厅”提交的户口申请,派出所办结时限由原来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缩短为3个工作日;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省内转移户口省流程 实行无纸化办公,对省内户口迁移,采用短信通知本人、电子签章、网上内部流转的方式,简化办事程序。 群众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经核准后,系统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群众可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无需再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准迁凭证。 办户口不一定本人去 经常有市民反映,不了解户政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问题,警方进一步加强“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上“办事指南”的信息发布和在线咨询解答等工作。同时,推行网络表格下载和在线举报投诉等,实现各类信息快速发布、共享。 除居民身份证的首次申领和指纹、人像信息采集外,公民办理所有户口登记事项因故无法到场申请的,可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友凭当事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委托书》,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声明》委托办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开通户籍业务邮政快递送达业务。对于省外户口迁移,经群众提出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在核准户口申请材料之后,可为群众采取邮政快递送达方式,将户口迁移证件送达本人,无需再跑第二趟。群众也可以选择自行取件的方式,办理户口迁移后到派出所落户。 |
相关阅读:
- [ 01-20]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推出9项便民服务新举措
- [ 10-11]福建海事局:多项措施下放行政审批权清理
- [ 12-09]13类项目省级审批权下放平潭综合实验区
- [ 11-01]14类项目省级审批权 下放平潭综合实验区
- [ 05-13]南惠安永四县外资企业 “足不出县”可登记
- [ 04-29]5月1日起泉州49项审批权在县(市、区)即可办理
- [ 10-28]国台办将授权福建省等六省市部分赴台管理审批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