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碰瓷团随身带交规研读 找变道车碰撞威胁对方赔钱

2015-07-08 08:09  吕寒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黑色小车(右)是碰瓷车辆,车门旁穿花衣服的男子是嫌疑人

东南网7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通讯员 厦公宣 文/图)在“道”上混,自然要懂得“道”上的规矩。

一个特大碰瓷团伙,就非常了解“道”上规矩——道路交通安全法。他们随身携带一本交通法规,每日研读,烂熟于心,最后应用到实践:碰瓷。

昨天,厦门警方召开发布会透露,这个有14名成员的碰瓷团伙,已全部落网。

事发

一个刮擦“刮”掉了6000元

“道”上有条规矩,不能随意变更车道。

5月2日,“五一”小长假,张先生带着妻子、孩子,开心来厦。车至海沧大桥引桥,张先生一打方向盘,来了个变道。“砰”的一声,张先生的车一个震动,停了下来。原来,他和旁边的车刮擦了。按照一般的事故判定,张先生没有在安全的情况下变道,应负全责。

对方是一部厦门牌照的丰田锐志车,车上走下4名男子,都30多岁的样子。“怎么开车的,乱变道多危险,万一我们撞到护栏就掉下去了。”对方司机说。

4个男子中,有的胳膊上有纹身,怒气冲天,破口大骂;还有的打开后车厢,亮出车上的棒球棍。张先生被吓到了。“这个修起来得赔6000元!”对方威胁张先生,如果不赔,就把他们一家三口扔下海沧大桥。张先生只好花钱消灾,掏了6000元。

调查

碰瓷车挂假牌频频作案

那伙人走后,张先生报警。湖里警方发现,那辆锐志车用的是假车牌。

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调查发现,今年以来,有多名外地车主在厦门报警,疑似遭遇外地碰瓷团伙,事故发生时都有“变道”。

第二个特点,报警的车主开的都是外地牌照车辆,来厦自驾游;事故发生地点多在车子刚出杏林、海沧的高速出入口,或者到达海沧大桥、厦门大桥、集美大桥等。

有一辆莆田牌照的外地车辆走集美大桥进岛,在集美大桥的集美一侧,和一辆车刮擦,赔了3000元;到了集美大桥的岛内一侧,和另一辆车又刮了一次,又赔了3000元。一座桥走完,6000元没了。

第三个特点,碰瓷车辆用的都是假牌照,开的都是好车,有锐志、皇冠、凯美瑞、雷克萨斯和宝马5系。

跟踪

一看到外地车下高速就尾随

正当警方调查时,这伙人依然在“道”上混。

民警在高速路口守候,找到几辆可疑车辆:大约每天中午11点出现,一看到广东、安徽牌照的车子下高速,对方便尾随在后。

嫌疑车辆速度极快,超过100公里/小时。民警刚好目击了一个碰瓷全过程:一部面包车变道后,嫌疑车辆迅速从后方冲上去,制造了两车刮擦事故。车上的人全部下来,有的唱红脸,有的唱白脸,提出私了。

警方追踪到一部锐志车,开到海沧兴旺广场附近一家酒店内停放,司机是广东惠州人朱某。和他一起住进酒店的,还有十几个朋友,都是惠州人。

该团伙的成员、架构逐渐浮出水面。

6月中旬,厦门举行海峡论坛,这伙人消失,直到端午节才出现,分散在海沧、角美、集美的三家酒店,都离高速出口不远。7月1日,专案组冲击3个窝点,抓获14名嫌疑人。

揭秘

“学徒”现场观摩、研读交规

经查,落网的14人,均是广东惠州人,以朱某云、赖某先、邹某为首的多名“骨干”,从今年1月起到厦作案。

14人中,有些人是“慕名而来”“拜师学艺”的。“学艺”期间,“学徒”不用交学费,但也没有酬劳,要等正式出师,“师傅”才会分给他们10%的赃款。

“师傅”教授“学徒”技术,除了现场观摩碰瓷,还要熟读交规。警方缴获一本绿皮的《复习资料》,里面全是交通法规。

他们所驾车辆,都来自泉州某租车行。在抓捕过程中,警方缴获了数辆作案用的小车,30多块假车牌。每次作案,车子都由“骨干”、“师傅”来开,得手后,“骨干”、“师傅”拿最多赃款,其他人各抽10%。

目前,14个人已被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提醒

碰瓷团伙不爱报警,口头上言语威胁,实际上并没有动手打人。所以,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一定要报警,不要因为人在外地,受到言语等威胁,就不敢报警;行车过程中,变换车道一定要在安全情况下操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