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朱俊博 实习生 徐誉文 通讯员 厦公宣)从今日起,符合挂户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工作调动人员、留学人员或引进人才若要落户至单位注册地所在的社区集体户,可不再需要提供社区的落户同意证明,真正做到“无条件落户挂靠”。
上午,厦门警方称,对户口登记管理的审批权限、所需材料、办理期限进行了梳理完善。
下放审批权限
三项审批权下放至派出所
警方介绍,三项审批权限原在市公安局的事项,将下放至基层派出所,这三项业务分别为:社会保障性住房住户回迁落户岛内的申请;原户籍在岛内,从岛外将户口迁回岛内的申请;本市岛外人员在岛内购买商品住房户口迁入岛内的申请。
此外,对办理省内户口迁移的市民,警方将实行无纸化办公,采用短信通知本人、电子签章、网上内部流转的方式,简化办事程序。
“市民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经核准后,系统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市民再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不用再跑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准迁凭证。”警方称。
减少审批材料
两类落户申请可少开证明
针对两类落户申请,警方也大开绿灯,减少了部分审批材料。
对符合挂户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工作调动人员、留学人员或引进人才,除可无条件挂靠在亲友家庭户之外,也可落户到单位注册地所在的社区集体户内,在落户后者时,申请者可不需提供社区的同意落户证明。
在为新生婴儿落户时,当夫妻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新生婴儿需在集体户申报出生时,派出所户籍窗口可以凭父母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给予办理申报出生,不需要提供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缩短办理时限
不需调查的户口登记当场办结
在部分户籍业务办理上,警方还缩短了办理时限,有的甚至可以做到当场办结。需要补充材料的,警方会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充材料以及需要调查核实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警方承诺,市民提交的户口登记事项申请,若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情况不实的,户籍窗口民警会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事实不符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的结果以及理由。
便民服务
省外户口迁移证件可快递送上门
警方还将开通户籍业务邮政快递送达业务,对省外户口迁移,经市民提出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在核准户口申请材料之后,警方可为市民采取邮政快递送达方式,将户口迁移证件送达本人,无需再跑第二趟。
在受理委托方面,除居民身份证的首次申领和指纹、人像信息采集外,市民办理所有户口登记事项因故无法到场申请的,可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友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