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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月度劳动力调查周五启动 以便掌握就业失业状况

2015-07-06 08:00:47刘艳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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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刘艳)再过几天,如果有调查人员上门入户到您家调查您的就业和失业情况,请您积极配合,如实申报调查表的全部调查项目。

时间:每月10日至14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统计局决定建立全国月度劳动力调查制度,推进以“扩面、增容、提质”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力调查改革,从今年7月起开始实施。每月10日至14日期间(10月份为15日至19日)为调查员入户进行调查登记的时间。

在全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准确、及时的就业失业统计数据。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关系到个人的生活幸福、经济的持续增长、社会的繁荣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获得真实可靠、准确完整的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才能充分地反映我国的就业、失业状况,更好地把握城镇就业、失业的变化及其趋势,对于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意义重大。

对象:16岁及以上常住人口

市统计局介绍说,厦门劳动力调查范围涉及全市6个区、23个镇街抽中的40个社区内的800户居住人口。其中,思明区10个社区,200户;湖里区8个社区,160户;海沧区4个社区,80户;集美区8个社区,160户;同安区6个社区,120户;翔安区4个社区,80户。调查对象全部是16岁及以上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是指在本地(乡、镇、街道)居住满半年,或居住不满半年但离开户口登记地已满半年的人口。

调查方式采用PDA入户调查方式。调查频率为每月一次调查。调查入户登记时间为每月10日至14日(10月份为15日至19日,春节所在月根据具体时间确定)。

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由厦门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区统计局、各抽中街道调查指导员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指导,各抽中社区从统计系统、村(居)委会和社区干部中选聘1-2名调查员进行入户调查。

【提醒】

调查对象隐私权 会得到保护

市统计局表示,希望被抽中的市民积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思想顾虑,按照调查表的要求如实接受访问,统计调查部门和调查人员将严格遵守《统计法》,认真做好调查数据的保密工作,保护调查对象的隐私权,对于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调查户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请所有的被调查者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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