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原因 黄荣远堂:一层经营不利于风貌保护 在即将收回的6家非住宅公房店面中,有两家堪称“重量级”——黄荣远堂与延平戏院旧址。店面收回后,将重新规划、保护并利用。 位于福建路32号的黄荣远堂,既是重点历史风貌建筑,更是53个申遗核心要素之一。近几年来,黄荣远堂一层由承租人向代管部门租下后,转租他人并开发作为观光景点经营。 黄祖密介绍,其经营与风貌保护有多处相悖的地方,没能达到鼓浪屿对风貌保护的要求,整改后依旧未能通过复审,且存在层层转租现象,故收回。 黄荣远堂>> 建于1920年的黄荣远堂是鼓浪屿华人花园洋房建筑的优秀代表之一。该建筑早先是菲律宾华侨施光从的别墅,1937年,被地产商黄仲训买下,将其房地产公司“黄荣远堂”办事处总部从泉州路74号迁至该建筑。黄荣远堂由体量较大的主体建筑、附楼及庭院组成。其正面仿塔斯干巨柱支撑的半圆形平面柱廊十分壮观,庭院风格中西合璧。 延平戏院:一层业态过乱不符申遗要求 位于市场路6号的延平戏院旧址,同样是重点历史风貌建筑兼53个申遗核心要素之一。如今,延平戏院旧址一层被承租人开发为“台湾文创乐园”经营。 虽然乍看之下是应当受到鼓励的“文创”业态,但事实似乎有些出入。黄祖密介绍,“台湾文创乐园”实为类似商场那样的隔断式柜台经营,而且业态非常多样,比较杂乱,不符合风貌保护的要求,整改后依旧无法通过复审,并且同样存在层层转租现象,最终决定收回。 延平戏院>> 系缅甸华侨王真华于民国17年(1928年)所建。该建筑楼下作为菜市场,楼上为戏院。民国18年~19年,该院以放映外国影片为主。因当时影片未经翻译,票价较高,观众不多,戏院入不敷出,业主一度将场所出租,因业务不振,该院于民国31年停业。 抗日战争胜利后,该院由和乐影业公司租用放映电影,改名鼓浪屿戏院,1950年停业。1954年思明电影院派人在延平戏院旧址建立电影放映站,每星期六、日夜场放映,后增加到每周放映4天。1956年改称鼓浪屿影剧院。1986年鼓浪屿音乐厅建成后,鼓浪屿影剧院停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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