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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霸上门打砸店主反击 “一时激愤犯罪”捅伤酒霸

2015-07-03 08: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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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图)面对气焰嚣张的酒霸,面对冲上门来的打砸,烧烤店主一怒之下持刀反击,连续捅刺酒霸,结果把酒霸捅成了轻伤二级。

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这名烧烤店主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管制六个月。不过,三名酒霸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起诉。

酒霸上门 强制推销酒水

这家烧烤店位于思明区,店主老王今年43岁,他和弟弟共同经营。兄弟二人都没想到,小店刚开业不久,酒霸就找上门来。

前年年底,店里来了三个彪形大汉,向店主推销酒水。但是,他们的报价至少比市价贵一至两成。

老王听到报价后,果断拒绝,表示不会向酒霸购买酒水。但是,三名男子遭拒后并不肯善罢甘休。当晚,三人到烧烤店闹事,酒霸阿龙先用粗话骂老王,还率先带头扔桌上的菜品。

随后,同伙小超也拿起一个啤酒瓶往地上一摔,跟着骂起来。这时,老王见状,就拿出一把水果刀与阿龙等人对峙。

持水果刀 连续捅刺酒霸

对峙期间,小超拿起酒瓶砸向老王,导致老王头部受伤。老王受伤后持刀还击,拿水果刀刺向阿龙,阿龙被刺一刀后摔倒在地。

但是,在阿龙失去反抗能力后,老王仍然持水果刀继续捅刺阿龙背部,致使阿龙右胸部受伤。

阿龙背部被刺后挣扎着爬起来,跑着离开了现场,随后到医院接受治疗。经鉴定,阿龙的肩胛被捅伤,另外右侧少量液气胸(肺萎缩约5%),伤情系轻伤二级。

案发后,警方抓获了三名酒霸,三人因涉寻衅滋事罪已经被另案起诉。但是,警方调查发现,在这起冲突中,烧烤店主老王也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是,案发数月之后,老王接警方通知,主动投案自首。

都成被告 互相寻求谅解

一场冲突,引发了两起刑案。一起是酒霸的寻衅滋事案,另一起则是店主的故意伤害案。

有意思的是,被害人的谅解关系到被告人的量刑。因此,无论是三名酒霸还是店主都需要对方的谅解。只有获得谅解,才能从轻量刑。

在店主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中,如果被捅伤的酒霸谅解,老王就可以获得轻判。而在酒霸寻衅滋事案中,如果店主不肯谅解,三名酒霸也会被重判。

最终,被捅伤的酒霸与店主达成了和解协议,酒霸主动赔钱给店主,然后双方互相谅解,签下和解协议。这样,双方都能获得从轻处理。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店主老王的行为并非正当防卫,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他管制六个月。

法官说法

受害人捅酒霸,是否正当防卫?

法官分析说,刚开始,老王受到酒霸上门寻衅滋事的不法侵害时持刀与对方进行对峙,其对峙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遭受不法侵害,具有防卫性质。

但是,其后老王在阿龙倒地失去反抗能力后,仍然继续持刀捅刺阿龙,此时不法侵害已结束,已无防卫的必要,不能说其主观上不具有伤害之故意,而且,又造成了阿龙轻伤的损害后果,依法应认定为事后防卫而非正当防卫。

因此,法院判决认为,老王在被害人寻衅时未能克制自身行为,持刀伤害被害人身体,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不过,法官也指出,被害人滋事在先,过错明显,老王显系“一时激愤而犯罪”,主观恶性较小,而且他是自首,又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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