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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征个税问题多未按规定缴个税 一企业被罚补百万元

2015-06-29 11:35:32陈泥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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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理解有偏差  补税罚款逾百万

通过检查,稽查人员就所发现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查补该公司税款及加收罚款共计106.49万元。不仅追回了企业在过去年度中少缴的税款,同时也及时纠正了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偏差。

“现实中,企业往往因对税收政策中‘福利费’的理解偏差,导致个人所得税少缴的情况。”稽查人员表示。《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说的,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免税的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属救济性质。而从福利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而企业发放的年终奖金,按照税法规定,也只能采用一次全年一次性年终奖金的计算办法。此外的其他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均不得再采用该计算办法计征个税,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值得注意的是,企业通过往来科目将利息、股息、红利分配到个人名下,虽未实际支付但收入所有人可以随时提取,这种情况下应确认为个人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提醒】

个税规定多而细

财务应加强学习

企业员工不论是从内部的财务部门,还是从其他职能部门如工会、食堂、后勤管理部门等取得,只要与个人的任职、受雇有关,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支付的,都是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多而细,企业财务人员了解不足或理解错误的情况时有发生,地税部门建议财务人员加强现行有效个税政策的学习,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疑难问题,提高税收风险意识,规范纳税行为,堵塞税收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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