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经济企业 > 正文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今满五周年 市民乐享ECFA红利

2015-06-29 10:44:40崔昊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 (记者 崔昊)今年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生效五周年的日子。ECFA签署以来,协议项下货物逐步实现零关税,两岸企业在享受大幅税收优惠的同时形成了产业衔接的良好态势。以台湾进口甲鱼蛋为例,ECFA实施前关税税率是20%,2012年降到5%,2013年实现零关税。随着ECFA红利的发酵,“台湾生厦门养”的甲鱼养殖产业链渐成规模,厦门发展成大陆最大的台湾甲鱼蛋进口集散地。

此外,厦门海关在东渡口岸通关现场开辟了大陆第一个ECFA专用窗口,ECFA货物可以享受提前报关等便捷服务。厦门检验检疫局在多个分支机构设立ECFA贸易货物申报专窗,开辟“绿色通道”,服务ECFA产品快速查验放行。

厦台合作金融成就

一、政策先行先试

2010年6月20日,国务院同意厦门经济特区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先行试验一些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措施。

2010年10月9日,厦门确定为全国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

2011年3月8日,国务院批准海西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支持厦门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在对台离岸金融、资金清算等方面率先试验。

2015年4月,国务院批准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再次明确“支持厦门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人民银行授权厦门市中心支行管理台湾地区60余家人民币参加行铺底资金额度管理,并将厦门确定为两岸人民币现钞调运的主渠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