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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工会启动金秋助学 特困职工子女最高可获5000元

2015-06-26 22:13:51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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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6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邹玒)随着高考成绩和切线分数的公布,厦门市总工会也启动了“金秋助学”活动。困难职工家庭的就学子女,即应届考上公立本二以上院校(含本二)、技师学院和高中的学生以及已在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大学生均可受益。

记者了解到,受益对象主要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厦门市低收入家庭标准:城乡低保人均550元/人/月)上浮50%以内的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职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就学子女以及遭受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就学子女。今年,厦门市总工会还进一步提高资助标准,特困职工子女最高可获5000元资助,比去年提高了1000元。

今年参加高、中考升入高一级学校的特困职工(低保家庭)子女,子女升高中(含职高)者资助3000元,升大学者资助金为5000元。被本二以上(含本二)院校和技师学院录取的在档困难职工子女,资助金为3000元。在高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子女,资助标准为2000元。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厦门市总工会2015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和《困难职工家庭情况申报表》,同时提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工会会员服务卡(无工会会员服务卡的职工提供本人工资卡)复印件,报各产业工委或区工会审核、汇总,各区、产业工会核实汇总后将以上材料及电子版汇总表报市总工会。

申请资助的应届学生在收到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送区总工会或产业工委;申请资助的困难在校大学生,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单和所获相关荣誉证书的复印件给区总工会或产业工会。经市总工会审核、确定的资助对象,按上述资助标准标准发放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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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2661296 (厦门市总工会法律与保障部)思明区:5880959 湖里区:5722748 海沧区:6583938 集美区:6218039 同安区:7313351 翔安区:357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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