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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怀孕女子假结婚 嫌报酬少 “丈夫”不愿离婚

2015-06-25 16:10  彭菲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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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

各退一步达成协议 两人解除婚姻关系

面对法官,双方都比较平静,坦承了当初登记结婚的目的。据阿强说,阿岚现在急着离婚,是因为孩子的亲生父亲要给她买房,一旦离婚不成,登记在阿岚名下的房产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阿强表示,按照原先协商,阿岚应再支付3万元给他。而阿岚坚称自己已按照约定付款,阿强是“坐地起价”。

事实上,僵持了两年多,两人都希望能把婚离了,因此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承办法官努力做双方的工作,劝他们各让一步,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婚姻续存期间所生的孩子与阿强无血缘关系,非双方婚生子,随阿兰生活,阿强无需支付抚养费;另外,阿岚向阿强支付1万元,阿强单独使用其现有的租赁房。

家事法官

来说理

“假结婚”隐患多 当心吃“哑巴亏”

家事法官告诉记者,男女双方不论出于怎样的目的结婚,一旦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在法律上就是认可这桩婚姻。而像阿岚和阿强这样的情况,看似双方都从婚姻中获利,但其实存在着极高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女方。

家事法官表示,“假结婚”的理由和目的常常是违背常理的,因此男女双方往往没有书面协商,一旦某一方不配合离婚,双方都不得不耗费时间和精力来解决纠纷;即使愿意离婚,如果男方不承认结婚的初衷,反而指责女方没有尽到夫妻忠诚的义务,进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女方很可能吃“哑巴亏”;另外在财产方面,如果在婚姻续存期间,其中一方对外发生了债务无法偿还,按照法律规定,另一方也很有可能要共同承担债务,这对双方来说都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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