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驾考新举措很便民 最近要学车考驾照的朋友可留意

2015-06-23 10:08:56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苏丽娜 通讯员 陈锦芳)随着用车需求的增加,驾考持续火爆,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积极推进驾考服务改革,陆续推出了多项驾考便民服务举措。今日,市车管所携手本报对驾考便民服务举措进行梳理,在暑期新一波学车热潮临近之时,为驾考学员提供参考。

省内异地学员 可在厦考试

近年,各地人员流动性不断增大,跨区域驾考的需求日渐升温,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考场建设水平领先全省,具备为异地学员提供大车科目二、科目三和小型汽车驾考服务的能力。为此,厦门率先向全省开放了牵引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服务,并按照省交警总队部署,为福州、莆田、龙岩、平潭等地市学员提供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服务。

申请前往厦门参加驾考的程序简便,省内异地学员可向户籍地车管所提出异地考试申请,经审核、预约后,携带《预约考试学员名单》和《考试委托书》到厦门参加相应考试。据了解,大中型客货车、牵引车的学员大多为从事相应职业而进行培训,考试软硬件设施要求严格。厦门开通省内异地学员跨区域驾考通道,将有效弥补其他地市在考试资源方面的不足,并保障异地学员的从业需求。

换发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可专场考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持境外(含港澳台)、军队、武警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换发为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牵引车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需参加科目三考试。但是目前,境外、部队驾驶人群较零散,对考试程序不熟悉,若与新训、增驾考生一同参加考试,不仅缺乏相应的组织和引导,还可能面临预约考试、排队等候周期较长等困难。为此,市车管所开通了换发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专场考试“绿色通道”,每周三在后溪考试场开展换发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科目三考试专场服务,对这部分考试人员加强引导和服务,方便这部分驾驶人办理驾驶证转入、换取新证。

考试收费标准 进一步细化

6月1日起,市车管所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执行新的驾考收费标准,减免补考费用,着力减轻学员负担。

据悉,重新核定后,科目一由原先的80元/人/次降为50元/人/次;科目二由原来的380元细分为大中型客货车300元/人/次、小型汽车280元/人/次;科目三由原来的100元/人/次,细分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180元/人/次、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50元/人/次。

虽然从总体上来看,小型汽车驾考费用持平,大中型客货车驾考费用增加了20元,但新的收费标准明确规定,每次预约缴费都有两次考试机会,把以往按补考次数收费变为按预约次数收费,且逐次减轻预约补考费用。换言之,如果学员预约5次、考试10次,按旧的收费标准,学员需按相应比例缴费9次,而新的收费标准仅需缴费5次。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由市车管所直接收取,并全额上缴同级国库,不得委托驾校代收,切实区分驾驶许可考试费用与驾校培训收费,减少驾校不规范收费行为的发生。

此外,为维护学员权益,提高考试通过率,《复函》明确考生在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中途被判定不合格的,仍可按其考试顺序继续考试,完成剩余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规定表明: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3年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在第5次预约考试(即10次考试机会)仍不合格时,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此外,学员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链接】

更多驾考便民服务 下半年陆续推出

双下肢残疾也可学车上路

预计实施时间:8月

为让下肢缺失或失去运动功能的残疾人士也能学车上路,市车管所积极推动残疾人驾驶证申领工作。目前,已面向右下肢缺失或丧失运动功能的残疾人开放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申领。并拟于今年8月份配备双下肢残疾人员考试车,让双下肢缺失或丧失运动功能的残疾人也可通过培训、考试,驾车上路。此外,市车管所已在办证、考试场所设置了残疾人专用的候考区、卫生间、无障碍通道,进一步方便残疾人士出行办事。

同安、翔安有望就近驾考

预计实施时间:年内

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简称“科目三”)考试实行电子智能化评判,现有考试路线集中在集美区,同安、翔安等较偏远地方的学员参加考试往返较不方便。为减轻学员负担,提高考试效率,市车管所深入同安、翔安勘察选址,拟在新圩建设科目三智能化考试线路,预计在年内投入使用,让同安、翔安的学员实现就近驾考。

【相关动态】

本月29日全省统一实施

所有机动车号牌可“20选1”

6月29日起,车牌号选择可以从以往的“10选1”增加到“20选1”。据悉,此次升级为全省统一实施,适用于注册登记地为省内的所有机动车。这意味着,今后不论您购买的是新车,还是需更换号牌的二手车,只要挂牌地在省内、业务涉及选号环节,均可享受这一政策。

目前,为确保工作按时启动,市车管所正在梳理号牌号码资源,确保备选充足。届时,车管窗口计算机自动选取非营运小型汽车和其他机动车号牌号码系统提供的号牌,将分别不少于2000个和4000个,各区大队车管窗口则分别不少于400个和200个。如果新买的爱车手续齐全,也可登录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网址http://www.fjgat.gov.cn/html/index/index.html),点击“机动车号牌自主选号”,按提示进行自主选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