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1 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终生”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不按期公示年报的企业、个体户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2014年就有16713家未按期公示2013年度年报的商事主体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目前,有近4500家商事主体补公示年报并申请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 有小部分经营者认为目前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的申请手续很简便,即使未按期年报,只要补公示了提交申请后马上就能恢复。需要提醒的是,只要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就将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曾经的经营异常痕迹也将伴随“终生”。 后果2 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不按期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个体户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 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各政府部门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名称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去年,有一部分企业因为疏忽等原因未按期公示年报,也没有关注自身的信用状况,等到相关部门办理业务时才发现受到了限制追悔莫及,如质监局对其不予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审,财政局审核运用财政资金进行的招投标项目时也将其排除在外。 后果3 日常经营活动受限 目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个体户,金融机构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 后果4 信用受疑交易相对方拒合作 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取消与其进行的合作。 厦门已经有一家从事进出口的企业对年报不重视未及时年报,结果在与一家外资企业接洽业务时,对方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到这家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遂对该企业信用状况产生疑问,最终取消与该企业的合作。这家进出口企业就因为未及时年报这样的小细节损失数百万的订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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