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伤人 数量日渐增多 刮碰伤人事故频发 城管执法队员介绍,目前环岛路沿线的椰风寨、黄厝、会展中心都有沙滩车存在,大概有20多辆,其中黄厝最多,有10多辆。“早些年也就一家在经营,几辆车而已,后来渐渐多了起来,现在黄厝一带就有四家在经营。”执法队员介绍。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我市沙滩车伤人事故还不少。2003年,一辆沙滩车从一名四岁女童身上碾过。2007年8月份,本报曾报道市民驾驶沙滩摩托车发生侧翻,一名外地游客躲闪不及被车辆撞伤。思明城管机动一中队执法队员告诉记者,前几年,几名大学生在沙滩上搭帐篷露营,结果一辆沙滩车撞倒了帐篷,并导致帐篷内的学生受伤。去年也发生过几次沙滩车伤人的事件。 处罚难 城管威慑力有限 须多部门联合整治 据了解,目前沙滩车在管理上权责还不是很清晰。沙滩车不属于机动车辆,但沙滩不属于道路范围,交警无权管理。而城管部门目前日常管理,套用的是“非法占道经营”。 即使如此,城管执法过程中仍有不少难处:沙滩车经营者看到执法队员,通常会开足马力逃离现场,执法队员不敢上前阻拦,因为游客多,怕引发事故,而执法队员一走,经营者就又把车拉回来;即使查扣下来,一辆沙滩车需要六人协作才能抬上执法车,一个执法中队根本对付不了环岛路上众多的违法沙滩摩托车;目前仅能套用“暂扣经营工具”的处罚措施,一辆沙滩车被暂扣的最长时间是7天,并附带50元罚款,威慑力不足。 城管执法队员说,昨天会展中心至亚洲海湾大酒店范围内的海岸线,只有14名执法队员,其中还有5人是临时配合支援的,要处理包括占道经营的各种违法行为,已非常吃力。因此,对待沙滩车只能以劝导为主。只有多部门联合整治,才会对沙滩车起到整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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