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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提高 政府补助从430元提至470元

2015-06-16 08:31:35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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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今年4月初,厦门市绘就了深化医改的蓝图,近日,“蓝图”变成了具体的“路线图”。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政府网站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厦门市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安排》。新建医疗机构重点向岛外新城区布局,将实行差别化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的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70元。

医改以“强基层”为重点

分级诊疗是医改“厦门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新一轮深化医改,厦门仍将以“强基层”为重点,率先建立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在优化规划布局上,将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新建医疗机构重点向岛外新城区布局,科学制定、合理调整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这意味着,未来岛内外的医疗机构将更均衡,岛外市民看病将更方便。

同时,工作安排中还提到,将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障基层用药,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国家基药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的药品。这表明将来市民在社区医院看病,将能拿到和三级医院同样的药。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也将提高到50元以上。

要让市民愿意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除了不断完善“三师共管”队伍和“专家下社区”等软件,社区医院的硬件也很重要。新一轮医改中,把梧村、厦港、中华、禾山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用地纳入规划,且将加快推进殿前、开元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建设。此外,为解决社区医院人员不足问题,将按照实际常住人口数重新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规模,不足部分探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解决,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

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新一轮医改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也将全面推进,将在全市公立医院实施耗材零差率改革。此外,还将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对公立医院资产、财务、人事、薪酬、绩效、管理目标、政策投入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实行决策和监督,公立医院将有一个统一的“家”。医改并不只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厦门还将通过实行差别化财政投入,来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如今年7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550元提高到60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70元,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130元,以及将进一步降低城乡居民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完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的保障水平。

居民的健康信息系统也将进一步得到完善,将推进民营医疗机构接入居民健康信息系统,推进保险客户健康信息查询平台与市民健康信息系统深入对接,推行确诊即赔或出院即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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