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和他刚买的保时捷。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赖贵旺)福州的张先生在厦门花140万为岳母买了一辆保时捷帕拉梅拉,可车开不到几公里,大灯就出了故障。这几天他很纠结,车行坚持不退车,打官司又太耗时间,他不知道该如何向岳母交代。
买车
他提出的要求,销售人员都说没问题
张先生说,他岳母之前开的是一辆宝马523,开8年了,有换车的打算,但她对车并不了解,所以买车的事情都交给了他。他在福州的车市物色新车,最后看中了保时捷帕拉梅拉。但在福州要半年后才能提到车。有朋友告诉他,位于金尚路的厦门迎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迎驾)有卖这款车。
他和迎驾的销售人员取得联系,他提出要求,车辆要配置“黑色LED主大灯、带保时捷动态照明系统升级版”,销售人员称没问题。
3月16日,张先生赶到迎驾预付了8万元定金。交完定金,销售人员催促他交后续费用,4月份张先生再次支付了50万元。
张先生说,按照双方原来的约定,5月份按揭批下来后,迎驾负责把车送到福州,后来对方却执意要求他到店里取车。6月3日上午,他第三次来到迎驾,支付了4.7万元尾款后,将车开出来。
故障
检测结果显示,大灯非“原配”而是副厂的
离开迎驾,张先生打算将车子开到SM城市广场吃午饭。还没到SM,车子的故障灯就闪个不停,一直提示“前大灯有故障,请尽快维修”。张先生觉得奇怪,新车怎么会出故障?于是饭后他将车子开回迎驾。销售人员说,可能是电脑程序出故障了,要调试。担心对方做手脚,张先生直接将车子开回了福州。
福州的保时捷4S店对该车进行检测。“大灯不是保时捷原厂的,是副厂的。”4S店的店员说,原厂的大灯上只有保时捷一个标志,而这辆车的大灯上不只有保时捷的标志,还有宝马和奥迪的标志。店员建议张先生,大灯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否则无法保养和保修。
车行
退车退款不可能做到,不反对张先生用法律维权
张先生立即给保时捷中国公司打电话。客服告诉他,迎驾不是保时捷的4S店,而是二级经销商,他们无法监管。她建议张先生用法律手段维权。
随后,张先生给迎驾的销售人员打电话,他质问对方:“你们怎么可以这么做?你们这是欺骗!”销售人员说他会落实相关情况。第二天,对方承认大灯确实不是原厂的,但推脱说,他们是从上海经销商那里调的货,并不清楚情况。
此后几天,张先生每天都给销售人员打电话,要求退车并且赔偿损失,但销售人员借口老板不在,一直拖延时间。
前天上午,张先生将车子开进迎驾店内,要求退车退款。迎驾负责人劝张先生,最好不要退车,如果起诉到法院,也要拖很长时间。他提出解决方案:迎驾把大灯故障解决好,然后赔偿一万元。对于迎驾的解决方案,张先生不接受。
昨天下午,记者见到了该店的蔡经理。蔡经理称,对于张先生退车退款的要求,他们不可能做到。张先生可以用法律维权,迎驾对此不反对。
律师说法
虽然大灯为副厂产品
但还不构成根本违约
福建厦宇律师事务所林时坤律师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由此产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如果迎驾所卖的车大灯确实是副厂的产品,那么迎驾汽车不仅未提供其交付的车不存在瑕疵的情节,还存在以假充真,不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有恶意欺诈之嫌,明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
林律师说,但由于黑色LED主大灯并非主要零件,属易损耗零部件。虽该大灯为副厂产品,但还不构成根本违约。因此,张先生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从而退车退款,但可以主张免费维修或更换该大灯,请求工商部门对迎驾进行行政处罚。双方可以请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如若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提醒
二级经销商车源复杂
市民买车最好到4S店
一位多年从事保时捷售后服务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二级经销商的车源复杂,大部分来自较为偏远地区的库存车辆,或者是从上海的码头直接购买,并没有购买厂家所有的服务,得不到厂家的质量和售后保障。二级经销商不具备专业知识,没有得到厂家授权,销售执行标准和维修标准都和4S店相差甚远,经常出现把副厂产品当成原厂产品这种以次充好的情况。
他说,买车只是使用汽车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汽车的后期服务,市民买车应该到4S店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