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幼儿园招生8月15日报名 本报讯(记者 郭文娟)昨天,市教育局发布了今秋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据悉,全市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5日。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或暂住在本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公办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片区招生对象应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5日。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报名时应提供一簿(户口簿)、两卡(免疫卡、健康卡)、一表(体检表)和一证(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的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等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报名入读实行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幼儿,申请享受限价收费政策应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在厦暂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明;(2)父(母)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父(母)按照规定参加厦门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4)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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