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服务 > 正文

6月10日起 乘客提前48小时变更到站无须退票另购

2015-06-08 07:11:17雷妤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雷妤)从6月10日起,市民购买火车票后若需变更目的地,无需再繁琐地经过“退票—购票”流程了。

昨日,12306网站公布了一则新公告,公告显示,为了满足旅客变更行程的需求,铁路部门推出“变更到站”服务。即旅客购票后,可根据行程变化重新选择新的目的地,在车票预售期内、开行前48小时以上变更到站,无需将原票退票后再另购新票。旅客若未取得纸质车票,只要在12306网站操作变更就可,若已经取了纸质车票,就到窗口办理变更。

值得一提的是,办理“变更到站”只能一次,已经办理“变更到站”的车票,不再办理改签。对已改签车票、团体票及通票暂不提供此项服务。

若变更的距离更远或更近,票价不同怎么办?记者了解到,办理“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此外,为了打击“黄牛”,自6月10日起,对开车前48小时—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