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养儿17年离婚后才知不是亲生 男子怒告前妻获赔55万

2015-06-07 07:03  陈捷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陈薪宇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一审判决 前妻赔偿55万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亲子关系不存在。

本案当中,因老林已提供初步证据,小慧又拒绝到场办理亲子鉴定,因此,法院认定,两人亲子关系不存在。

老林索赔的抚养费及鉴定费,法院判决予以支持,参照厦门市城镇居民历年的人均消费性支出金额标准,法院酌情认定抚养费数额为20万元。

另外,针对老林主张的精神损失抚慰金,法院也予以支持。法官说,自小宝出生以来,老林及其家人为小孩的成长付出了感情和心血,使得老林在得知共同生活十余年的孩子并非亲生时,其感情上必然受到较为严重的伤害,会带来精神压力和痛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有权要求被告给予精神抚慰和补偿。最终,法院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35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