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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儿17年离婚后才知不是亲生 男子怒告前妻获赔55万

2015-06-07 07:03  陈捷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陈薪宇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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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 前妻赔偿55万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亲子关系不存在。

本案当中,因老林已提供初步证据,小慧又拒绝到场办理亲子鉴定,因此,法院认定,两人亲子关系不存在。

老林索赔的抚养费及鉴定费,法院判决予以支持,参照厦门市城镇居民历年的人均消费性支出金额标准,法院酌情认定抚养费数额为20万元。

另外,针对老林主张的精神损失抚慰金,法院也予以支持。法官说,自小宝出生以来,老林及其家人为小孩的成长付出了感情和心血,使得老林在得知共同生活十余年的孩子并非亲生时,其感情上必然受到较为严重的伤害,会带来精神压力和痛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有权要求被告给予精神抚慰和补偿。最终,法院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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