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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动小区内拖车 翔鹭花城4辆"僵尸车"被拖走

2015-06-05 16:55:22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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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翔鹭花城小区内的“僵尸车”被拖走了。图/林依文

晚报有关“僵尸车”的部分报道。

厦门晚报讯(见习记者 林依文 记者 谢雨真 通讯员 张世通 吴燕萍)厦门城管部门向小区“僵尸车”的不文明停放宣战了!昨日,湖里城管执法局联合湖里交警、殿前街道综治办等部门,对小区内长期乱停放的“僵尸车”进行专项整治,拖走“僵尸车”4辆。这是厦门城管部门清理小区内“僵尸车”的首次行动。

市民若发现身边有“僵尸车”,可以拨打110举报。湖里城管执法局表示,他们将积极联合交警对辖区内的“僵尸车”进行清理,市民举报一起处理一起。

【执法】

多部门配合,2辆“僵尸车”三日内自行移走

据湖里城管执法局殿前中队介绍,6月1日,翔鹭花城小区物业举报小区内有多辆“僵尸车”长期违规停放。执法队员经现场调查发现,小区内共有长期违规停放的“僵尸车”6辆。这些车辆车身已布满了灰尘、树叶,有的车身锈迹斑斑,有的车胎已瘪,严重影响了小区环境的优美。不仅如此,这些“僵尸车”还违规停放,有的停在草地上,有的停在公共通道上,有的停在消防通道上,影响小区车辆人员通行,存在安全隐患。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这些“僵尸车”几年从未移动过。

执法队员在现场拍照取证,并开具张贴《责令改正通知书》,之后与物业工作人员一起,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车主,通知车主三日内移走车辆,否则将联合交警等部门依法拖走车辆。昨日下午,执法队员再次来到现场,发现有2辆“僵尸车”已自行移走,还有4辆“僵尸车”依然停放着。在交警、街道、小区物业等多部门配合下,4辆“僵尸车”被拖走并将移交至交警部门处理。

【规定】

拖车费用由“僵尸车”车主承担

根据《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小区车辆应当在划定的车位内按标示停放,对不听劝阻的,小区物业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改正,可处以一百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影响物业管理区域管理秩序后果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将该车辆拖至指定的地点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记者了解到,城管部门处理“僵尸车”有诸多的条件限制,包括没有专门的拖车设备、没有专门停放拖走车辆的停车场等。殿前中队温队长介绍,在市城管办的牵头下,多部门将配合清理违规停放在小区的“僵尸车”,这也让城管部门在日常操作中得到有力的支持。“市民可拨打110举报‘僵尸车’。”温队长表示,涉及到小区范围的,湖里城管执法局都将积极联合交警进行清理,市民举报一起处理一起。

据了解,湖里城管执法局下一步将联合小区物业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宣传,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温馨提示,提醒业主规范停车,保证小区车辆停放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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