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水质】
五类水质有何差别?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回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12条主要河流水质为优 据统计,2014年,全省12条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98.1%,Ⅰ~Ⅲ类水质占比94.7%。今年头4个月,12条主要河流水质继续保持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Ⅰ~Ⅲ类水质占比、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8.1%、93.3%、98%,均保持稳定并比上年同期略有提高。 九龙江水质低于全省水平 在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的同时,我省个别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出现了水质下降的情况,一些主要湖泊的水质变差。九龙江是厦门、漳州、龙岩三地的母亲河,但201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九龙江的水域功能达标率和Ⅰ~Ⅲ类水质比例同比都出现了下降,两项指标分别为90.8%和86.7%,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较上年同比下降0.9和2.5个百分点。 【比空气】
厦门空气质量提升幅度大 在空气质量方面,厦门的成绩十分优异,而且提升幅度大。2014年,按新的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福州、厦门、泉州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比分别为92%、95.3%、95.3%,在全国第一阶段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中福州、厦门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为第7、第8。今年头4个月,在全国74个城市中的排名,福州、厦门第一季度分别排在全国第8和第5位,4月份分别为第17位和第4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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