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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进水小车"泡汤" 物业防范不到位被判担责三成

2015-06-03 17:36:03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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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来临时,物业若防范、抢险不到位,导致车库被淹,业主的车受损,需担责。资料图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杨长平)近期正是厦门暴雨多发的季节。停在地下车库的车子被淹,遭遇这样的倒霉事,业主们该找谁讨说法呢?昨日,思明区法院公布相关案例,法官也提醒物业管理公司尽到责任,否则就得按过错程度支付相应赔偿。

【案情】

车库已是第二次被淹,爱车维修费花了1.6万多元

大半辆车泡在水中,而且已经是第二次了,许先生郁闷坏了,他认为物业准备的沙包、闸板都是摆设,根本不管用。在爱车修理恢复后,他状告物业管理公司,要求赔偿。

2013年7月19日凌晨,雨水灌入了东浦路某小区的地下车库,等隔天许先生发现时,爱车已被泡坏。他为此花了1.6万多元的维修费。

许先生说,这已经是车库第二次被淹了,物业公司作为车库的管理人,在第一次车库被淹后,没有吸取教训排查隐患,进行有效的整改。车库入口处的两块拦水铁闸板形同虚设,根本不管用,物业也未及时通知车主转移车辆,或者采用沙包堵漏、水泵排水等有效措施,导致水深达90厘米,给车辆造成了很大的损坏。

物业对此表示委屈,物业说,当时连续两次台风给厦门带来了暴雨,小区地势较低,又靠山,才会导致泥沙伴着雨水灌入车库,加上又发生在凌晨,很多业主都在熟睡中。“这是不可抗力。”物业还表示,台风来临前,他们已经分发了提醒业主的相关通知。

许先生又提出反驳,他说,监控录像显示,物业只通知了一部分车主挪车离开车库,而且事发时,水泵没有办法使用,防范措施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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