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海沧一中介收租金后失联 10多名租户被骗15万房租

2015-06-02 08:14  刘承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6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刘承烺/文 陆军航/图)租户把房租交给了中介员工,没想到,房东说没收到房租,要租户搬走。而中介方面称,该员工已离职。目前,已有10多名租户被骗,涉及金额有15万元。

租户:被中介骗房租

昨天下午,海沧兴港七里37号链邦置业中介门口,聚集了十几名租户。

这些租户主要租住在中介周边的三个小区,遭遇都差不多:之前他们已经向中介人员交了房租,5月1日-15日先后被房东告知不能继续住。由于协商不成,已有租户被迫搬家。

去年年底,邵小姐通过链邦置业在海沧禹洲领海小区租房。她说,原本是“押一付三”,房租季付。不过,当时与她签订合同的中介员工花某表示,如果签半年或一年,房租还可以优惠。所以,她签了半年,从今年1月-6月。

今年4月15日,邵小姐又通过银行转账,提前交了3个月(7月-9月)房租给花某。没想到,5月11日,房东突然上门,称上半年的房租,中介只交了3个月,所以要收回房子,让她5月31日前搬走。“我当时就傻眼了,联系中介,业务员说不清楚情况;我找花某,中介说已经离职。”邵小姐讲述,她租的房子是每月2700元,加上押金,相当于被骗走4个月房租,共10800元。

魏先生也被骗了16450元。他无奈地说:“房东说会来赶人,但我们是被中介骗了啊。”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10位租户和2位店家在内,被骗金额达15万元。这些人都是向花某交的房租。

花某与租户签的合同

中介:花某已经离职

昨日下午,链邦置业中介店内,只有一名男员工。他说,他不了解租户所说的情况,要等店长回来处理。根据他提供的店长名片,导报记者打电话过去,但已关机。

租户陈先生说,他们已于5月12日向警方报案。“当天我们就到店里找店长,他要么躲着不见,要么说在外面办事,后面敷衍说花某早就离职了,不是中介员工。”

店内墙上有一张通告,大概内容是:员工花某已于2014年11月离职,从该月起,花某在外开展的一切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与公司无关。

对此,租户陈先生说,通告是今年5月12日才贴的。另一位大姐也称,4月中旬,她到中介店与花某签订租房合同时,并没有看到这张通告,“当时他在接待室里和我们签合同,还招呼其他员工端茶递烟,感觉像老板一样”。

租户们透露,签订的合同上,不仅有花某的签字,也有中介的盖章,因此中介逃脱不了干系。

目前,花某的电话一直关机,警方已经对他立案追查。而租户与中介之间属于合同纠纷。

律师提醒

如果花某是中介员工

租户可要求中介赔偿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表示,如果房东有授权中介出租,且租户与中介签的是正规的租房合同,交了房租,租户就可以住下去。

房东与中介签的是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如果中介没有交钱,房东只能找中介,而不能直接赶租户搬家。另外,租户和房东可以向法院起诉中介合同违约。

如果房东未授权中介,那么与租户签订合同的花某就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只要租户有证据证明花某是该中介公司的员工,那么租户就可以要求中介赔偿。

林律师提醒,租房时要尽量找正规的中介公司。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