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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1日至8月20日 集美专项整治违法车位

2015-05-31 09:49:35吕寒伟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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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停车位被拆除

东南网5月3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通讯员 蒋蔚 杨君辉文/图)29日,集美杏东路上,几根圈占停车位的钢管被拆除。

从6月1日起至8月20日,集美城管将开展违法停车、圈占停车位整治行动。此次行动被纳入“美丽厦门共同缔造 城管在行动”中。

本报线索引起重视

5月21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集美杏东路某KTV店门前浇灌水泥桩捆绑铁链,用于围挡停车位。本报将线索向集美行政执法局反映,杏林城管中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对私设停车位的KTV相关负责人进行教育劝导,并开具执法文书,责令当事店家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但几日来,当事店家拒不配合执法,依然无动于衷。现场,店家竖起几根1米多高的钢管,用铁链将店门口原来较为宽敞的杏东路人行道圈起来,供店家及消费的客人专用,其圈占面积可停约20辆小车。

为配合此次厦门市关于圈占停车位的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热点问题,5月29日上午,杏林执法中队组织人员对其圈占的停车位设施进行强制拆除。

2个月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从6月1日起至8月20日,集美城管将开展停车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未经审批私设停车位或停车设施的;在人行通道、停车场出入口停放车辆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未按照标示停放车辆的;擅自圈占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停车位等。

6月1日至15日先调查摸底,16日-30日为自行整改。发现违法停车等行为时,要立即劝阻和纠正;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设施,属于个人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属于单位行为的,立即通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限期自行改正,属于政府部门的,通报其上一级主管部门。

集美区行政执法局要求,7月1日-8月20日,各城管中队要联合公安、街镇、社区等部门联合整治,对限期未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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