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和规划部门:目前一些小区正进行或已完工的绿地改停车场属违法 ■记者调查发现:多数业主没有参加过业主大会,也不太关心小区的事务 改停车场公示贴在垃圾分类牌上。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林珊 李毅颖 实习生 苏冬梅 图/刘东华 林珊)前天本报报道《小区绿地欲改成停车场,业主挺身护树逼停施工》,市民纷纷致电,有痛惜绿地消失的,有质疑业委会和物业做法的,更有人惊叹自己对小区竟然如此不关心。 记者昨日获悉,从2014年至今,市市政园林局、市规划局没有审批过任何绿地改造成停车场的申请,目前一些小区正在进行的改造或者已经改造完的绿地都是违法的。 市市政园林局绿化处 小区绿地改变使用性质 园林部门会严格审批 市园林局绿化处工作人员说,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的城市园林绿地或者规划已确定的城市园林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须经市园林绿化部门审核后,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等。 该工作人员说,从2014年至今,市园林局有接到过少量关于小区绿化用地改为停车场的咨询,但是没有审批过任何申请。绿地改为停车场是不允许的,即便是停车难也不能成为改变绿化用途的原因,市园林局绿化处会严格审批任何改变绿化用地的申请。而目前一些小区正在进行或已经完工的绿化用地改为停车场是违法的,行政执法部门应该依法制止。 市规划委员会直属规划分局 小区绿地要改造成停车场 须由业委会向规划委申请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直属规划分局工作人员说,政府对于公共绿化用地的控制很严格。从法律上来说,小区绿化用地改为停车场,需要开全体业主大会,业主签字同意,由业主委员会向规划委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业主大会的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需超过小区2/3的业主同意,且同意的业主所拥有的建筑面积也必须大于总面积的2/3。 该工作人员说,若业委会提出的申请确实符合所有业主的诉求,在不违背技术管理规定(停车楼不能影响消防安全、日照等)、不违背城乡规划等前提下,可按相关程序进行申请。而从2014年至今,从未接受过岛内任何小区关于绿化用地改造、增建的申请,目前一些小区正在进行的改造或者已经改造完的绿地都是违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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