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
化学香精味很浓,熏得人脑袋发晕 记者买了两支18元和一支15元的电子烟,亲身体验了一把。这种电子烟无需点火,揭开滤嘴上的封口直接吮吸,即可产生白色烟雾。不停吞吐,一支“烟”大约可抽五六分钟。 电子烟里到底有何玄机呢?记者拆解了一支桂花味的电子烟。剪开最外层的包装,里面是一层硬塑料管,拔掉前后的橡皮塞,里面是个简易的装置:烟头是块小电池,里面连接着几根细电线,“燃烧”效果全靠它了。再往下拆,里面被铝箔包裹,剪开后,散发出浓浓的香精味,熏得人脑袋发晕。 专家说,铝箔中的东西明显是醛类物质,其味道很像一种化学香精所散发出的味道。 危害 会产生过敏反应,健康风险难以估量 记者就此采访中山医院戒烟门诊、呼吸内科主治医师吕智。吕智说,从安全的角度看,电子烟要进行销售,应当在外包装上注明其原料成分、添加剂等信息。 他说,正规的电子烟是将尼古丁溶液雾化,让人去吸尼古丁,而不会吸入烟草中燃烧的有害物质,可起到模拟吸烟感觉的作用。工作原理是:吸时有个传动装置,让电池通电,加热雾化器,雾化器将尼古丁从液体雾化成气体,也就是尼古丁烟雾。 吕智说,门诊中有不少戒烟者都使用过电子烟,但并不提倡用电子烟戒烟。因为,首先国内几乎没有正规的电子烟,多只是模拟吸烟装置,起不到戒烟的效果;二是电子烟含有尼古丁成分,对人体有害;三是电子烟并未减少吸烟者对尼古丁的依赖,其吸烟动机仍然还在。 吕智说,对孩子而言,学校周边卖的电子烟危害更大。因为其成分不明,其中所含的化学香精等物质,会增加人体代谢负担,还可能让孩子产生过敏反应,健康风险难以估量,因此,家长应严加防范。 工商 电子烟系“三无产品” 发现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记者留意到,学校周边出售的两款电子烟内外包装上均找不到生产日期、厂家、电话等信息,上面只印有“CE”字样以及“18岁以下不得使用”的英文字样。对此,店家解释这是进口的,并保证是新货。 工商人员说,《产品质量法》对流通于市场上的产品的外观标识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产品包装上需要标明产品所含的主要成分。”没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和生产厂址信息的产品,就是“三无产品”,而生产或销售“三无产品”,都涉嫌违法。发现销售电子烟,家长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烟草 电子烟监管暂缺失 今后将划归烟草管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是电子烟的第一生产大国,全球70%-90%的电子烟都是在中国生产的,这个“新鲜事物”究竟该由谁来监管呢? 据了解,我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依法实行专卖管理。记者从市烟草专卖局了解到,电子烟并不是烟草制品,所以并不属于他们管理。电子烟也不是药品,也不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大多数电子烟中含有尼古丁成分,监管的缺失让尼古丁的添加量及其他添加剂的加入完全由生产厂商决定,也带来了诸多隐患。 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国正考虑将电子烟划归烟草部门管制,以确保香烟替代品的标准化和井然有序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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