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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不装监控最高可罚十万元 7月1日正式实施

2015-05-24 08:25:36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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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福州站记者 张珺)《福建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将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新建的住宅小区都要安装监控系统,否则单位将被罚款1万-10万元,责任人将被罚款5000元。

今后,全省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大型商场、农贸市场以及公共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和已建成具备相应条件的居民小区等都必须建公共技防设施。

根据《办法》,上述公共区域应当安装技防系统而未安装的;使用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技防系统的,都是违反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机关将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处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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