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机制促民生和谐 物业、水电费逾期未缴交导致物业公司、水务公司和电业局等催缴的纠纷具有量大、金额不高的特点,为了加快这类案件的处理,避免进入繁琐的诉讼程序,思明区法院和湖里法院积极进行了探索。思明法院对事实清楚的小额诉讼案件(如拖欠劳动报酬等)以及一方起诉要求对方履行非诉讼调解协议的,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由立案法官引导债权人先行申请支付令,并将案件移交诉调对接中心审理,依法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可持生效支付令申请执行。 湖里法院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供电合同纠纷等群体性金钱债务纠纷,积极探索诉前催告履行程序,在立案前先行向欠费单位或个人发出告知书,说明起诉的原因、诉讼请求及计算方式,并建议欠费单位或个人与起诉人的代理人联系,协商解决。如在指定期限内协调解决的,由起诉人撤回起诉,协商不成,依法办理立案手续。此做法既有效节省审判资源,也减少当事人为准备起诉材料耗费的成本。仅2014年,湖里法院通过采取上述方式已经促成356件纠纷实现立案前调解,标的额逾100余万元,成效显著,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同时,厦门两级法院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中,与厦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保险协会等合作,逐渐形成了具有厦门特色的交通事故纠纷解决一站式模式。例如,在交通事故纠纷中,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法院立案、保全、审判一站式处理,各环节无缝衔接,避免了当事人四处奔波;引入保险机构,通过保险公司对事故所涉的保险进行定损、评估,在此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协议的内容经司法确认后,保险公司将赔偿款直接支付给受害人,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救济。并且利用智能交通系统,创设微信处理小事故平台,对属于无人员伤亡、无饮酒、车辆损失不超过1万元等条件的小事故,采用手机拍照传送到智能交通控制中心进行远程解决,避免小事故造成交通阻塞。 海沧法院交通法庭在厦门市率先试行重大案件医疗费提前支付制度,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证明书,模糊认定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使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有基本的法律依据,同时,交警部门向医疗部门出具证明,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直接将医疗费支付至医院,使受害人得到及时的救治,也避免出现受害人无法支付医疗费导致矛盾纠纷升级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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