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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儿17载发现非亲生 男子两次状告前妻获赔55万元

2015-05-20 11:42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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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时,阿梅一句“反正孩子也不是你的”让男方耿耿于怀。在偷偷取得孩子头发后,阿强去做了亲子鉴定,发现17岁的儿子果然不是亲生的。经法院判定,确认孩子与阿强无亲子关系,阿强得到了抚养费、精神损失赔偿共计55万元。

判决下来,双方本该一刀两断。可阿强一家却心生不舍,养了17年的儿子,他是否还有监护权?

夫妻离婚

但双方仍住在一起

1996年,阿梅发现自己怀孕了。当年8月,阿梅和阿强举行了婚礼,但并未到民政局登记。在两家人的期待中,1996年12月,两人的儿子小宝呱呱坠地,给这个新家庭带来了不少欢声笑语。

第一次当爸爸,阿强将儿子视为宝贝,疼爱有加。为了更好地照顾孙子,阿强的母亲也办理了提前退休,专心在家带孩子。

孩子上了小学后,阿强和阿梅终于又想起了自己的事。虽然办了传统婚礼,但双方并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2007年,两人到民政局领取迟来的结婚证。一家人坚持给孩子最好的教育,从幼儿园到高中,小宝读的都是厦门的名校。

然而,看似幸福的一家却隐藏着危机。2010年,阿强和阿梅因琐事大吵,最后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还未商定。虽离了婚,但阿梅和小宝一直住在阿强家里,双方相安无事。2012年5月,因阿强怀疑阿梅外面“有人”,阿梅便带着小宝离家而去。

亲子鉴定

发现儿子不是亲生

“离就离,反正孩子也不是你的。”两人虽然离婚了,但前妻阿梅当时吵架时说的这句话一直让阿强耿耿于怀。阿强也开始怀疑,“小宝到底是不是我的亲生儿子?”

在前妻离家一年后,阿强带着偷偷取来的小宝头发进行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出来,犹如晴天霹雳,孩子果然不是阿强亲生的。

盛怒之下,阿强将阿梅告上法庭,请求判令阿梅赔偿其经济损失93万多元,含孩子17年来每月5000元的抚养费和鉴定费。阿强还提出,此事给其身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伤害,阿梅还应赔偿他精神损失抚慰金50万元。

面对前夫的控诉,阿梅称,婚姻存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不是阿强单方抚养,抚养费无依据。

因阿强已提供初步证据证明亲子关系不存在,阿梅又拒绝到场办理亲子鉴定,法院推定,两人不存在亲子关系。阿强虽未提供抚养费的支出证据,但抚养事实成立,其提出的抚养费及鉴定费,法院予以支持,但数额酌定为20万。对于阿强主张的精神损失抚慰金,法院也予以支持,最终酌定为35万元。

亲情难舍

再上庭求监护权

法院判决书已下,与前妻、非亲生儿子之间的纠葛本该画上句号。可眼看在自己身边待了17年的孩子离开,阿强及其母亲心生不舍。

“孩子手机停了,我妈去学校接他,也没接到。”虽然孩子非亲生,阿强还是想见见孩子,听听他的意见,看他是否愿意再回到这个住了10余年的家中。因为一直见不到儿子,阿强又一次将阿梅告上法庭。这一次,他希望拥有对小宝的监护权。

“之前说孩子不是亲生的,要求赔偿抚养费,现在又来要求实现孩子监护权。”阿梅认为,阿强此诉求不合理。

法院认为,离婚协议未对孩子监护权作出明确约定,离婚后三人仍共同生活了一段较长的时间,法院认为,阿强请求通过恰当方式以履行其对小宝的监护权,于法不悖,应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审理此类案件时会考虑感情因素

“亲子关系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关系。”思明法院法官旷洁玉介绍,确认无亲子关系一般采取科学手段,即亲子鉴定。

确认无亲子关系案件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时已确认无亲子关系。这种情况下,法院仍会强制要求做亲子鉴定。若当事一方或双方拒绝做此鉴定,法院会依据此前离婚协议等确认无亲子鉴定。

另一种情况为,上诉前,一方已做了亲子鉴定,庭上提供了亲子鉴定报告作为证据。若另一方对此报告持疑,该方可再申请鉴定,判决结果以新鉴定结果为准。若持疑一方拒绝、不愿意做鉴定,则法院根据第一份鉴定作出判定。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一般会考虑到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在监护权上,法院一般会予以认可。

不过,非亲生想得抚养权就很难了。“在双方对孩子一样好的情况下,非亲生方很难获得抚养权。”法官介绍,除非亲生的一方有虐待孩子倾向、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对孩子成长不利,法院才会将抚养权判给非亲生方。

旷洁玉介绍,在赔偿方面,主要涵盖抚养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其中,抚养费包括孩子学习、生活、医疗等各方面。至于赔偿的数额,一般会以当地居民历年来的人均消费型支出金额为标准,再根据为孩子所提供的教育等,酌情增加。

非亲子关系中,一方违反了夫妻间忠实的义务,也侵犯了另一方的一般人格权,被侵犯的一方要求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理由成立。在数额方面,法官会考虑各方面因素,如抚养年限、抚养所倾注心血、花费、是否是唯一孩子、是否还有生育能力等。案中3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在此类案件中算是较高的了。

相关案例:前妻离婚后生女 男方请求亲子鉴定

婚后,阿林和小颖感情不和、聚少离多。2012年7月,双方协议离婚,在协议书中声明“双方膝下无子女”。而此时,小颖已怀孕多月。

离婚1个月后,小颖生下了女儿小贝。小贝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孩子?阿林很疑惑。为此,阿林将年幼的小贝告上法院,请求亲子鉴定。

思明法院依法受理并移送相关鉴定部门。不过,2015年1月19日,鉴定中心发出了《退鉴函》,载明小颖拒绝采样导致不能进行鉴定。

法院认为,阿林已提供小颖法定代理人亲自确认的《离婚协议书》,且小颖为提出相反证据又拒绝亲子鉴定,故法院依法推定亲子关系不存在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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