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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儿17载发现非亲生 男子两次状告前妻获赔55万元

2015-05-20 11:42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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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时,阿梅一句“反正孩子也不是你的”让男方耿耿于怀。在偷偷取得孩子头发后,阿强去做了亲子鉴定,发现17岁的儿子果然不是亲生的。经法院判定,确认孩子与阿强无亲子关系,阿强得到了抚养费、精神损失赔偿共计55万元。

判决下来,双方本该一刀两断。可阿强一家却心生不舍,养了17年的儿子,他是否还有监护权?

夫妻离婚

但双方仍住在一起

1996年,阿梅发现自己怀孕了。当年8月,阿梅和阿强举行了婚礼,但并未到民政局登记。在两家人的期待中,1996年12月,两人的儿子小宝呱呱坠地,给这个新家庭带来了不少欢声笑语。

第一次当爸爸,阿强将儿子视为宝贝,疼爱有加。为了更好地照顾孙子,阿强的母亲也办理了提前退休,专心在家带孩子。

孩子上了小学后,阿强和阿梅终于又想起了自己的事。虽然办了传统婚礼,但双方并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2007年,两人到民政局领取迟来的结婚证。一家人坚持给孩子最好的教育,从幼儿园到高中,小宝读的都是厦门的名校。

然而,看似幸福的一家却隐藏着危机。2010年,阿强和阿梅因琐事大吵,最后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还未商定。虽离了婚,但阿梅和小宝一直住在阿强家里,双方相安无事。2012年5月,因阿强怀疑阿梅外面“有人”,阿梅便带着小宝离家而去。

亲子鉴定

发现儿子不是亲生

“离就离,反正孩子也不是你的。”两人虽然离婚了,但前妻阿梅当时吵架时说的这句话一直让阿强耿耿于怀。阿强也开始怀疑,“小宝到底是不是我的亲生儿子?”

在前妻离家一年后,阿强带着偷偷取来的小宝头发进行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出来,犹如晴天霹雳,孩子果然不是阿强亲生的。

盛怒之下,阿强将阿梅告上法庭,请求判令阿梅赔偿其经济损失93万多元,含孩子17年来每月5000元的抚养费和鉴定费。阿强还提出,此事给其身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伤害,阿梅还应赔偿他精神损失抚慰金50万元。

面对前夫的控诉,阿梅称,婚姻存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不是阿强单方抚养,抚养费无依据。

因阿强已提供初步证据证明亲子关系不存在,阿梅又拒绝到场办理亲子鉴定,法院推定,两人不存在亲子关系。阿强虽未提供抚养费的支出证据,但抚养事实成立,其提出的抚养费及鉴定费,法院予以支持,但数额酌定为20万。对于阿强主张的精神损失抚慰金,法院也予以支持,最终酌定为35万元。

亲情难舍

再上庭求监护权

法院判决书已下,与前妻、非亲生儿子之间的纠葛本该画上句号。可眼看在自己身边待了17年的孩子离开,阿强及其母亲心生不舍。

“孩子手机停了,我妈去学校接他,也没接到。”虽然孩子非亲生,阿强还是想见见孩子,听听他的意见,看他是否愿意再回到这个住了10余年的家中。因为一直见不到儿子,阿强又一次将阿梅告上法庭。这一次,他希望拥有对小宝的监护权。

“之前说孩子不是亲生的,要求赔偿抚养费,现在又来要求实现孩子监护权。”阿梅认为,阿强此诉求不合理。

法院认为,离婚协议未对孩子监护权作出明确约定,离婚后三人仍共同生活了一段较长的时间,法院认为,阿强请求通过恰当方式以履行其对小宝的监护权,于法不悖,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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