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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将整治擅自施划占用道路停车位 最高罚2000元

2015-05-19 07:38:28吕寒伟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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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僵尸车”也逃不过

警方表示,已组织力量对全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排查重点为——

1.商家单位或个人圈占霸占道路停车泊位;

2.私设私划道路停车泊位;

3.长时间停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道路上的车辆(俗称“僵尸车”);

4.改变车位使用性质以及私设障碍影响停车泊位使用。

排查重点区域为无收费管理的停车泊位,临街商家、店面、夜市、排档集中区域的车位,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区域。对排查出来的情况,将统一登记备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再次霸占直接处罚

擅自施划、占用道路停车泊位,将面临重罚。

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擅自施划、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有人阳奉阴违,看到警察一走,又霸占停车位,如何论处?交警解释,违法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或因拒不改正被处罚后,在同一地点再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将视为拒不改正直接实施处罚。“僵尸车”同样要面临罚款。警方重申,机动车持续占用道路停车泊位超过四十八小时的,构成超时占用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处以罚款500元,警方取证后实施处罚并予以拖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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