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服务 > 正文

路边野菜野蘑菇不要采 以免发生误食中毒或者过敏

2015-05-14 12:47:25刘蓉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刘蓉 通讯员陈赟)此时正值春夏交替季节,雨水增多,有利于毒蘑菇、毒野菜的生长。许多市民喜欢趁踏青的时候采摘一些新鲜的野菜、野果食用,但是,很多毒蘑菇与可食蘑菇外表很像,普通市民很难鉴别。市疾控中心提醒市民,不要自采自食野生蘑菇及野菜,以免发生误食中毒或者过敏。

数据显示,2014年-2015年全国引起有毒植物中毒事件发生的毒物种类前五位依次为:四季豆(40.72%)、乌头(14.67%)、不详有毒植物(8.68%)、蜂蜜(7.78%)、油桐(6.29%)。

市疾控中心应急科解释,城郊田地里的野菜虽然看上去色泽鲜艳,但实际上,这些野菜也可能受到附近菜地的农药污染。有的野菜生长在工业废水流经的草地或生长在马路两旁,因遭受废水、汽车尾气等污染,导致其汞、铅等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含量高,食用后很容易中毒。而且,野菜的食物纤维含量较高,婴幼儿、肠胃敏感的人也不要多吃野菜。

另外,一般采摘野菜的地方距离医院路途较远,不利于医疗救助,一旦发生中毒,市民的生命将受到严重威胁。除了毒蘑菇、四季豆(煮不熟的情况下),蓖麻籽、桐果仁、钩吻(断肠草)等植物均可造成食物中毒。一旦因为误食毒蘑菇或其他动植物中毒,市民应立即采取刺激口咽催吐等措施自救。可用手指、鸡毛等工具催吐,也可用筷子、勺柄等物压迫舌头根部催吐,直至毒物全部吐出为止。如果患者中毒症状严重,应该立即送医院抢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