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广场舞舞蹈队负责人“失联”,篮球队打破之前双方的协议,擅自用了社区篮球场,广场舞大妈和篮球小伙因此杠上;一次偶遇,两个误会,两男子大打出手,一人被捅伤。生活中,巧合无处不在,在缺少沟通的情况下,小误会往往会变成大纠纷。本期和事佬,又有啥招呢?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陈利民 黄杏芳 钱栋豪)广场舞大妈的“传说”各式各样。当广场舞大妈遇上篮球小伙,还真擦出了“火花”,燃起“硝烟”。为争抢篮球场,大妈们一屁股坐在篮球场上,兴头上的小伙子则作势要把篮球砸向她们。眼看“战争”即将爆发,调解员一到场,直接把球场灯光关闭,球打不成,舞跳不了,双方终于消停了……
起矛盾
大妈和篮球小伙争场地
2014年11月7日晚,海沧新阳街道某社区篮球场上,一群年轻小伙子挥汗如雨,两队正在进行激烈角逐。夜色下,几位中老年妇女正说说笑笑朝篮球场走来。谁都没意识到,一场争夺正悄悄逼近。
“你们在这打球,我们还怎么跳舞了?”大妈们喊停了小伙子。在得知大妈们想独占篮球场后,小伙子们不予理会,继续打他们的球。
见状,大妈们不甘示弱,几个人一屁股坐在了篮球场上。“这是篮球场!”小伙子们一遍遍向大妈们强调篮球场不是练舞地。
“都说好了晚上篮球场归我们,你们不打招呼就来什么意思!”大妈们据理力争。球不打了,舞不跳了,小伙子和大妈们争得面红耳赤。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一怒之下拿起篮球欲砸向篮球场上的大妈。
平风波
调解员及时熄灯“灭火”
“不好了!打球的和跳舞的打起来了!”新阳司法所、社区调委会调解员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赶往篮球场。本来相安无事的两拨人怎么又闹起来了?
这还得从篮球场的灯光说起。据了解,此前篮球场并无灯光,白天小伙子们打打球,晚上大妈们跳跳舞,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后来,社区居委会为了丰富居民们的夜生活,给篮球场装上了灯。有了灯光后,年轻人再也不用顶着烈日打球,将活动时间改到了晚上。就这样,打球的和跳舞的“撞车”了。
其实,这也不是两拨人第一次“打”起来,篮球场多次沦为老少“战场”,双方常常不欢而散。后来,经社区调委会调解,双方达成了临时协议———如果年轻人需晚上使用篮球场,应事先告知大妈们,大妈们腾出场地来。此后的一段时间,双方打球、跳舞互不干涉。
不过,矛盾最终还是来了。2014年11月7日下午,社区组织篮球比赛。打球的小伙子事先打电话与舞蹈队负责人联系,但一直未能与对方联系上,他们便直接到场地打球来了,后来便出现了争夺球场这一幕。
亮灯本是好事,没想到却成冲突导火索。调解员赶到现场后,发现人多嘴杂不适合进行当场调解,索性关闭了篮球场上的灯光,双方悻悻而归。
巧和解
分割时间段双方达协议
3天后,新阳司法所、社区调委会召集了舞蹈队负责人、篮球队代表到社区调解室商讨解决之道。
在调解室里,调解员开门见山,直接指出了篮球队未按约定事先与对方进行沟通,而大妈们故意坐在篮球场上也不当,“若不慎被球砸伤,不仅身体疼痛,还可能引发群体事件”。
听完这话,大妈们很委屈。“我们也想着他们就近打球方便,不是不让他们打,前提是得提前打个招呼,我们好通知队员调整时间。”
“篮球场之所以叫篮球场,不就是打球用的吗?我们是业主,我们也有权使用。”小伙子反驳,不是他们没打招呼,是联系不上舞蹈队负责人。双方各执一词。
“大家都是为了强身健体,大家都是邻里。”调解员几句话让双方冷静了下来,“为了争夺场地大吵大闹,最后谁都用不上,何必呢?”调解员指出,当务之急就是合理安排双方使用时间。
面对面两个小时,篮球队和舞蹈队再次达成协议———每周二、周五晚上篮球场归篮球队,其余五个晚上给大妈们跳舞。若遇上社区组织篮球比赛,大妈们应积极配合让出场地。
终于,篮球场“硝烟”散尽,灯光又亮了。
误会叠着误会男子持刀行凶
相关案例
2014年3月9日凌晨3时许,思明某小区内,一阵激烈的争吵声搅了许多居民的美梦。被吵醒的居民开窗,发现楼下两名男子吵得不可开交,还动手推搡起来,其中一男子还手持刀具,将对方砍伤。10多分钟后,救护车赶来,受伤男子被送往医院,行凶男子也跟着上了救护车。
一个星期后,行凶男子小杰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可真相却让人瞠目结舌。原来,事发前,小杰刚在该楼703室与一男子发生争吵,吵完后下楼准备去接女友下班。在楼下,小杰遇上了受害人小强。“他(小强)看起来气势汹汹,我以为是对方找来的打手。”小杰说。
而小强则以为小杰就是女友口中的“变态男”。“女友最近老哭诉半夜下班常在小区里遇一变态男子骚扰。”为了这事,小强连夜在附近搜寻,结果遇上了小杰。
事情就是这么巧,两个误会叠加酿成悲剧。事发后,小杰预付了1.2万元医疗费。之后,双方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协议。
2014年10月26日,鹭江司法所、鹭江街道调委会第一次召集双方见面。小强将《伤残鉴定意见书》往桌上一扔,“你看看,轻伤二级,十级伤残,现在爬楼梯都费劲!”
“已经道了歉,给了1.2万医疗费,还要我怎么做?”本来沉默的小杰发话了。
小强提出,小杰必须再赔偿自己5万元,小杰称自己最多只能再给4万。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将小杰带到了隔壁,分别给双方递上热茶,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并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提出,争议焦点应围绕小强伤残后的开支、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等进行商议。对此,双方表示没有异议。
最后,两人将赔偿金确定为4.6万元,并约好次日交钱。可次日下午,小杰没出现,而是给调解员打了通电话,“能借的都借了,只有4.4万。下午我不来了,法院怎么判我也认了”。
挂了电话,调解员开始做小强的工作。调解员引导小强换位思考,小强想了想不再坚持,“4.4万就4.4万吧!”双方见面当场结清,小强写下了《谅解书》。
名片
新阳司法所:海沧区司法局新阳司法所成立于2006年,位于海沧台资企业集中的新阳工业区,辖区常住人口1.5万,流动人口12万。
司法所成立了以厦门市首批金牌人民调解员、最美司法行政干警新阳司法所长个人名字命名的“水木调解工作室”,以人性化的关怀和亲情式的服务调解纠纷,针对区情组建吸收企业优秀人才、台胞、律师等加入新阳社企联合调委会。
新阳司法所还成立专门调解涉及流动人口纠纷的新垵流动人口调委会、霞阳流动人口调委会等调解组织,在台资长庚医院成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联合动员多方力量,为辖区民众、企业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三年来调解矛盾纠纷330余件。
地点:海沧区新光路253号新阳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二楼。
电话:6889348
巧灭“火”
调解36计
盛怒之下,两拨人僵持不下。从你一言我一语演变成多人对骂,音量不断提升,最后谁也听不清对方在说什么。在调解员的工作里,这样的场景司空见惯。
在庞大的当事人“亲友团”面前,调解员多少都有点势单力薄,往往被淹没在争执声中。不断有人出言挑衅,事态升级,稍有不慎就会发展成群体事件。怎么以最快最简单的方式控制现场,让双方平静下来成为摆在调解员眼前的一个难题。
在广场舞大妈与篮球小伙的争端中,调解员的“灭火”方式实在机智。关闭篮球场灯光后,健身环境没了,再争无意,双方各自散去,调解员巧妙控制了现场,驱散了对峙人群。等双方平静下来后再趁热打铁进行调解,避免了一万个人有一万个想法的情况,达成协议也就容易多了。
调解员戏称巧灭“火”是他们的必备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