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和解 分割时间段双方达协议 3天后,新阳司法所、社区调委会召集了舞蹈队负责人、篮球队代表到社区调解室商讨解决之道。 在调解室里,调解员开门见山,直接指出了篮球队未按约定事先与对方进行沟通,而大妈们故意坐在篮球场上也不当,“若不慎被球砸伤,不仅身体疼痛,还可能引发群体事件”。 听完这话,大妈们很委屈。“我们也想着他们就近打球方便,不是不让他们打,前提是得提前打个招呼,我们好通知队员调整时间。” “篮球场之所以叫篮球场,不就是打球用的吗?我们是业主,我们也有权使用。”小伙子反驳,不是他们没打招呼,是联系不上舞蹈队负责人。双方各执一词。 “大家都是为了强身健体,大家都是邻里。”调解员几句话让双方冷静了下来,“为了争夺场地大吵大闹,最后谁都用不上,何必呢?”调解员指出,当务之急就是合理安排双方使用时间。 面对面两个小时,篮球队和舞蹈队再次达成协议———每周二、周五晚上篮球场归篮球队,其余五个晚上给大妈们跳舞。若遇上社区组织篮球比赛,大妈们应积极配合让出场地。 终于,篮球场“硝烟”散尽,灯光又亮了。 误会叠着误会男子持刀行凶 相关案例 2014年3月9日凌晨3时许,思明某小区内,一阵激烈的争吵声搅了许多居民的美梦。被吵醒的居民开窗,发现楼下两名男子吵得不可开交,还动手推搡起来,其中一男子还手持刀具,将对方砍伤。10多分钟后,救护车赶来,受伤男子被送往医院,行凶男子也跟着上了救护车。 一个星期后,行凶男子小杰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可真相却让人瞠目结舌。原来,事发前,小杰刚在该楼703室与一男子发生争吵,吵完后下楼准备去接女友下班。在楼下,小杰遇上了受害人小强。“他(小强)看起来气势汹汹,我以为是对方找来的打手。”小杰说。 而小强则以为小杰就是女友口中的“变态男”。“女友最近老哭诉半夜下班常在小区里遇一变态男子骚扰。”为了这事,小强连夜在附近搜寻,结果遇上了小杰。 事情就是这么巧,两个误会叠加酿成悲剧。事发后,小杰预付了1.2万元医疗费。之后,双方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协议。 2014年10月26日,鹭江司法所、鹭江街道调委会第一次召集双方见面。小强将《伤残鉴定意见书》往桌上一扔,“你看看,轻伤二级,十级伤残,现在爬楼梯都费劲!” “已经道了歉,给了1.2万医疗费,还要我怎么做?”本来沉默的小杰发话了。 小强提出,小杰必须再赔偿自己5万元,小杰称自己最多只能再给4万。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将小杰带到了隔壁,分别给双方递上热茶,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并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提出,争议焦点应围绕小强伤残后的开支、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等进行商议。对此,双方表示没有异议。 最后,两人将赔偿金确定为4.6万元,并约好次日交钱。可次日下午,小杰没出现,而是给调解员打了通电话,“能借的都借了,只有4.4万。下午我不来了,法院怎么判我也认了”。 挂了电话,调解员开始做小强的工作。调解员引导小强换位思考,小强想了想不再坚持,“4.4万就4.4万吧!”双方见面当场结清,小强写下了《谅解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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