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滴上的日期显示已经过期 东南网5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曾益航/文 沈威/图)女婴发烧住院治疗,结果发现被用了过期的生理盐水。院方表示药物并未进入患者体内,已向患者家属做出道歉和解释。 家属:女儿的点滴是过期的 吕先生的女儿今年6个多月大,5月5日下午因发烧到海沧长庚医院治疗。 8日上午,孩子的妈妈和奶奶带着女婴去病房外透透气,因为还在挂点滴,就把点滴一起带出去了。 “当时我妈随手翻了下点滴的袋子,想看一下快滴完没有,竟然发现上面印的有效日期早已经过了!”孩子妈妈回忆,她们俩立即推着孩子去护理站找医务人员,一个姓刘的医师得知说“不会吧”,但一看点滴袋,也承认确实过期了,让护士赶紧换一袋。 昨日下午,导报记者在吕先生女儿的病房里看到了这袋过期的点滴。这是一袋50ml的生理盐水,此时袋子里只剩下极少一部分液体,袋上显示的生产日期是2013年4月18日,有效期至2015年3月22日;此外袋子上贴的红色纸张显示,该点滴是5月8日早上9点40分注射的。 吕先生说,当天他们向医院反映了该情况,希望得到应有的处理,此外也向药监部门反映,当天下午药监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场了解情况。“不过医院的一个主管表示,由于周末领导不在,需要等到周一再答复,结果到现在也没有给我们一个满意的处理。” 吕先生表示,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他们家人只希望院方能出具一份证明,证明他的女儿有在医院遇到这件事,其他的暂不追究。 院方:过期药物未输入体内 昨日下午,院方工作人员黄女士向导报记者表示,使用过期药物,院方确实存在过错。不过她称,由于及时发现,药物并未进入到患者体内,事后院方也向患者家属进行了道歉和解释,并把相关情况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黄女士介绍,这批过期的生理盐水是存放在护理站的,按院方规定,护理站可以自行销毁过期药物。而当天对吕先生的女儿进行治疗时,护理人员误拿了药物。不过,因为患儿的点滴速度比较慢,当时医务人员与家长同时发现此事,上一瓶点滴的药水还没完全注射完毕,还有一部分留在注射管里,所以那瓶过期的生理盐水并未注射到患者体内。至于那袋点滴为何只剩下很少的一部分,黄女士表示并不清楚。 昨日上午,司法所介入双方的调解,院方表示会完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吕先生一家则希望事件尽快有个结果。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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