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 何炳进)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这一问题近日受到热议。这个问题听起来有点荒诞,但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每个家庭都会遇见——虽然可能有刁难的情况存在,但大多数时候,证明亲属关系确有必要。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让市民觉得麻烦的并不是证明本身,而是要证明的单位往往无法提供开证明的方法。
在厦门,什么时候需要证明“我妈是我妈”,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证明?今日,本报为您整理最完整的服务手册。
三种情况需要证明
第1种 涉及资产
遗产继承、直系亲属间的财产赠与、未成年人财产处分等,必要时离不开亲属关系证明。领取去世老人的抚恤金、到银行领取去世老人的存款以及遗产继承时,亲属关系证明尤为重要。
鹭江公证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遗产继承需要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是很普遍的现象。该证明可以证明当事人为合法继承人,“公证员还要证明是否有其他兄弟姐妹等情况,再根据《继承法》所规定的顺序继承。”
■案例
市民小王准备继承亡父名下的房子,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小插曲。“我的户口很久以前就转出来了,和父亲不在同一处。”小王说,单靠照片肯定无法认定他和父亲的关系,他不得不到公证处出具继承公证书。
第2种 涉及出境
出境旅游、留学等情况也时常需要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据鹭江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这部分需求占了大部分比例。
如市民要到台湾等地旅游时,须填写紧急联络人,就必须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案例
“去年女儿大学毕业,邀请我们去境外参加毕业典礼,我们被要求出具亲属关系证明。”陈先生说,他和女儿的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因此需要出具证明。
第3种 涉及户籍
“父母投靠子女与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需要亲属关系证明。”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相关负责人称,亲属关系证明在落户厦门过程中必不可少。此外,离婚协议、子女的监护及抚养也都需要证明。
市公安局户政处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涉及户籍投靠的亲属关系证明有严格的格式要求,所盖的章须是户口专用章,而非行政章。
■案例
肖先生在厦工作多年,户口在厦门。为了替江西老家的父亲办理落户厦门,他回父亲原籍所在派出所,在出示身份证、出生证明等材料后,才开具了亲属关系证明。
这些途径 都能证明
鹭江公证处助理主任傅秋萍说,在厦门,有多种途径可以证明亲属关系。
可以一证解决
结婚证
可证明夫妻关系
出生医学证明
可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
独生子女证
可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
有效力的亲子鉴定报告
可认定非婚生子女
与生父母的关系
民政局的收养证明
可认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
户口本
最全能,可为同户籍地
所有家属证明彼此间关系
提醒:如果上述六种证明遗失或亲属间户口不在一处,就需要跑部门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
可以找部门
●找派出所
厦门市民可以登录厦门市公安局微信号“厦门警方”或前往派出所,申请调取户籍底档或申领亲属关系证明
●找公证机构和法院
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和法院的裁判文书,其中就亲属关系予以查明的,可以作为证明
●找人事部门
由档案所在的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复制的人事档案有关亲属关系的记载,也属于证明亲属关系的方法
●找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
可以开具证明,但只能是辅助性的参考材料
提醒:厦门公证机构为了便民,可以代办调查、取证亲属关系证明的业务。
【典型案例】
妈妈去世
儿子无法领抚恤金
市民林先生的母亲刚刚离世,办完后事后,林先生前往母亲退休前任职的某医院,打算申领单位抚恤金。该医院财务人员说:“你得先证明你是她的儿子。”
这样的回复让林先生啼笑皆非:“当儿子几十年了,居然还需要证明?”林先生表示不懂要如何开具符合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
财务人员建议,户口本上标明的家属关系就能作为凭证。不过林先生说,多年前自己就将户口迁出了父母家中,各自持有的户口本中并未标明家属关系。“那你们只能自己想办法了。总之要提供能够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资料。”财务人员说。
林先生很苦恼,他不知从哪儿下手,找谁询问。最后他想起,健在的父亲可凭结婚证或户口本,以丈夫身份申领抚恤金。“如此一来事情解决了,但若父母都不在世,要怎么证明?”林先生仍很困惑。
【记者手记】
别把难题丢给市民
本报记者 袁舒琪
证明“我妈是我妈”有时并非多此一举,因为身份是民事主体的符号,身份的真伪不仅关乎个人权益,也有很强的外部关联性。
用大家耳熟能详的戏剧来打个比方,《红灯记》里的一家子,爹不是亲爹,奶奶不是亲奶奶,李玉和以李奶奶儿子身份为掩护开展地下活动。如果当初要求李玉和出具“李奶奶是我亲妈”的证明,估计很快就暴露了。
时间拉回现在。试想,如果当下有人以虚假的父子关系为掩护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那麻烦就大了。
所以说,该证明还得证明。而实际上,引起市民不满的,是开证明的艰难过程。
采访多个案例后,记者发现,对于开具证明需要哪些材料、到哪个部门办理,一些办事单位往往“一问三不知”:一条途径行不通,就抛下“你们自己想办法”这句话,把难题丢给市民,而不是主动帮忙查证、证明;部门之间经常互相推诿,让市民从这个部门跑到那个部门,绕了一大圈,还是没办成事。
要简化证明过程,就要让市民“有处着手”:一来,办事单位经办人员要提高业务水平,熟悉证明办理的流程,勇于担责,让市民能够得到切实的帮助,一步到位;二来,对于办理流程,有关部门应悬挂流程索引,让市民一目了然,而不是让市民四处询问,跑断腿,累坏身,还对政府部门社会治理流程失去信心。 |